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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讲清收养关系解除法律程序:别瞎跑冤枉路

上周在公益咨询点坐班,来了个头发全白的张阿姨,坐下来就抹眼泪。说二十年前捡了个男娃,辛辛苦苦养到22岁,娃工作了就不认人,天天回来要钱,不给就摔东西。阿姨说我就想跟他断了关系,老死不相往来,问我要怎么办,能不能私下写个字据就算数。 其实这不是我第一次碰到这种咨询。好多人只知道收养要办手续,不知道真要断关系,也得走法定程序才行。

什么情况下才能走收养关系解除法律程序?

说白了,收养关系解除法律程序,就是把当初合法建立的养父母子女关系,通过法律认可的方式彻底消掉,从此在法律上两人不再有亲子间的权利义务,不是你嘴上说断、私下写个字据就能作数的。 哪些情况能走这个程序?说起来其实分两类。 如果养子女还没成年,只有一种情况能合法解除:就是养父母和原来的送养人(比如孩子的亲生父母、孤儿院)两边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这里还有个小要求,如果孩子已经满八周岁了,还得问问孩子自己的意愿,不能大人说算就算。要是养父母这边虐待、遗弃未成年养子女,那送养人可以主动要求解除,不用看养父母同不同意。 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了,那只要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恶化,没办法再一起共同生活了,哪一方都可以提解除。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什么情况都能随便解除。比如成年养子女以工作结婚要和养父母划清界限为由随便提解除,法律也不会支持,毕竟养父母养了你二三十年,哪能说甩就甩。
民法典收养关系解除法定条件对比表
民法典收养关系解除法定条件对比表

两个常见误区,好多人都踩过坑

第一个误区,就是好多人觉得:我们已经分开十几年不往来了,关系早就断了,没必要再办手续。 真的不是这样。我国法律从来没有自动解除收养关系这一说。哪怕你们三十年不见面,只要没走法定程序,法律上你们还是养父母子女关系,该赡养的义务逃不掉,该继承的权利也还在。我之前碰到过一个案子,老两口和养子闹僵分开二十年,没办解除手续,后来老两口去世,养子回来分房产,亲戚们再生气也没用,法律上人家还是合法继承人,你说冤不冤? 第二个误区,好多养父母说:我养大的孩子,我想解除就解除,轮不到别人说话。 这也不对。要是孩子还没成年,只要你养父母没有虐待遗弃孩子,你单方面提解除,法律不会认,必须要送养人同意才行。要是孩子已经成年了,也得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才能找法院判,不是你说解除就能直接作数的。 说实话,真的见过太多人凭着想当然办事,最后出了问题才来找律师,平白多了好多麻烦。
收养关系解除法律流程步骤科普图
收养关系解除法律流程步骤科普图

碰到这事,按这三步走就行

碰到这事,按这三步走就行
碰到这事,按这三步走就行
第一步,先整理核心材料。最先找的就是当初的收养登记证,要是找不到没关系,带身份证去当初办收养登记的民政部门查档案开证明,很容易办。如果是因为关系恶化要解除,就把能证明关系不好的材料整理好,报警记录、居委会调解记录、聊天记录都行,不用花心思做的多么复杂,能说清情况就可以。 第二步,能协商就先协商。不管你是和成年养子女谈,还是和送养方谈,只要双方都谈拢了,直接一起去当初办收养登记的民政部门办解除登记就行,签字交材料,很快就能办完,花不了几十块钱,成本极低。协商的时候可以找居委会或者民政的工作人员帮忙调解,省得两边掐起来谈不拢。 第三步,协商不成再起诉。要是真谈不拢,那就去法院起诉,写一份简单的起诉状,带上身份证、收养证明、证据材料,去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就可以,诉讼费不高,符合条件还能申请减免。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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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一文讲清收养关系解除法律程序:别瞎跑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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