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是收养关系解除?
说白了,就是本来走了正规收养程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的合法收养亲子关系,因为种种原因过不下去了,通过法定的程序把这份关系彻底终止掉。不是说你俩不来往就算解除了,必须走法律程序,不然法律上还是承认你们的亲子关系,该尽的赡养义务、该有的继承权都还在,扯不清楚。
很多人不知道,收养关系解除分两种情况,对应不同的程序。一种是双方都谈拢了,都同意解除,那走协议解除的程序就行。另一种是谈不拢,一方非要解除另一方不同意,那只能去法院起诉,走诉讼解除的程序。

两个最常见的误区,很多人都错了
说实话我碰到的咨询里,十个有七个踩过这两个坑。第一个误区:只要过不下去就能随时解除收养关系,不管孩子多大。不对啊。法律上对未成年养子女的收养解除,卡得特别严。
一般来说,只要养子女还没成年,养父母这边是不能主动要求解除的,除非当初的送养人也同意解除,而且要是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了,还得征得孩子本人同意。只有一种例外,就是养父母虐待、遗弃未成年养子女,损害孩子合法权益,送养人才可以主动要求解除。
换个说法,你当年辛辛苦苦抱回来养,孩子养到十多岁你嫌麻烦想扔回去,门都没有。法律不允许。
第二个误区:收养关系一解除,我养了这么多年的付出就全打水漂了,一分钱都要不回来。真不是这样。法律说了,如果是因为养子女成年之后不孝顺、虐待遗弃养父母导致解除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这些年的抚养费。哪怕当初是合法收养,该要的补偿你照样能要。

碰到这事,按这三步处理就错不了

第一步,先把各方叫到一起坐下来谈,能协商就不打官司。要是双方都同意解除,没有财产抚养的纠纷,直接带好当初的收养登记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去当初办收养登记的民政部门办解除登记就行,花不了几个钱,流程也简单。很多地方社区居委会还能帮你协调沟通,不用上来就剑拔弩张。
第二步,协商谈不拢的,先找专业人问清楚你的情况到底符不符合解除条件。别上来就去法院起诉,白瞎了诉讼费和时间。可以找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者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岗,一般都有免费咨询,把你的情况说清楚,问清楚你要准备哪些材料,比如对方不赡养的证据,聊天记录、邻居证言都可以,提前整理好。
第三步,确定符合解除条件、协商不成的,再去法院提起诉讼。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等着开庭就行。要是你经济条件不好,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申请减免诉讼费,不用太担心成本问题。
不过话说回来,收养一场本来就是缘分,真走到要解除这一步,肯定是双方都攒了太多失望,没必要逼着自己凑活。合法把关系理清楚,剩下的日子才能过得安生对吧。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