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31 11:43:30 分类:法律科普
上周接了个读者咨询,早上把车停小区楼下,被一块掉下来的碎瓷砖砸了挡风玻璃,调了半天监控找不到哪层掉的。找物业,物业说不关他们事,让读者自己找业主。读者问我,难道我只能自认倒霉?
这事啊,就刚好碰到今天要讲的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适用问题。真不是只有打官司的才用得上,你出门遛弯被动物园猴子挠了,小孩在学校摔了头部找不到说法,墙皮掉下来砸了人,哪一样都跟你我有关系。
说人话,过错推定到底是什么?
平时我们说,谁主张谁举证,对吧?你说人家把你撞了,你得拿出证据证明人家错了,不然法院不支持你。
过错推定不一样。
它是法律偏心一回,在某些特殊场景下,直接默认造成损害的那一方有错,不需要你去证明对方错了。反过来,得对方自己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做错。如果拿不出来?那就要赔你钱。
说实话,为什么法律要这么定?说白了,很多时候老百姓根本拿不到证据啊。比如高空掉东西,你一个普通住户,怎么挨个查每层谁扔的?动物园的笼子合不合格,防护到不到位,你一个游客哪懂行业标准?法律把举证责任换到更有能力拿到证据的那一方头上,才够公平。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过错推定条款原文
法律明确的适用范围,别乱套用
过错推定不是你想用就能用的,必须是法律明确写出来的场景才可以适用。我挑几个日常生活里最常见的给你说:
第一个,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他人损害,动物园要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不然就担责。你想想,动物园天天管动物,它最清楚自己防护做没做到位,让你游客去证明没做好,太难了。
第二个,建筑物、搁置物脱落坠落致损,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过错的,要担责。就是开头说的墙皮掉、瓷砖掉砸东西,刚好就归这个。
第三个,高空抛物找不到具体侵权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要证明自己不可能扔东西,不然要补偿。还有咱们常见的,8岁以下小孩在幼儿园、学校受伤,学校要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不然就得赔。
这些场景有个共同点:一方离证据更近,更容易拿到举证材料,普通人作为受害方拿不到,所以法律才这么定。
适用边界也很清楚:只要不是法律明确列出来的情形,你不能随便要求过错推定,还是得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来。
常见侵权责任过错推定适用场景整理
两个常见误区,很多人都搞错
两个常见误区,很多人都搞错
第一个误区:高空抛物找不到人,全楼都要赔钱。
真不是。法律说的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如果你住在一楼,瓷砖是从二十多层掉下来的,那你根本不可能是加害人,自然不用赔。哪怕你住在楼上,你能拿出证据,出事那天你全家都在外面,根本没人在家,你也不用担责。不是什么连坐,是让有可能干这事的人自己洗清嫌疑而已。
第二个误区:只要适用过错推定,被害人一定能拿到赔偿。
不对。如果对方真的拿出完整证据证明自己没过错,那你就拿不到赔偿。比如你去动物园,自己翻了三米高的护栏进去喂熊,被咬了,动物园能证明护栏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到处都贴了醒目的警示标语,那动物园就不用赔,因为人家已经尽到管理职责了,错在你自己。
不过话说回来,真碰到这类事,不用慌,按这几步来就差不了:
第一,先固定基础证据。不管砸了车还是伤了人,第一时间拍照拍视频,把受损情况、现场环境拍清楚,赶紧找物业或者管理方调监控,能找到证人就留个联系方式。哪怕最后适用过错推定,你也得先证明你是在这个地方受的损、损害有多大对吧?
第二,优先找第三方调解。可以找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找属地的司法所,一般不收费,比直接起诉省时间省成本。大部分小纠纷调解都能解决。
第三,真走到起诉那一步,记得在庭审的时候明确提出,本案属于法律规定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形,举证责任在对方,你不需要证明对方有错。不用怕说错,法官也会依法审查,但你自己得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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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适用:普通人一看就懂的普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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