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以前法院带的书记员小周找我喝酒,皱着个脸说之前离职的新媒体公司欠她两个月工资没给,问我能不能帮忙写个诉状直接告。我一口啤酒差点喷出来,问她为啥不走劳动仲裁?她瞪着眼睛反问我:什么仲裁?不都得直接去法院吗?
嗨,这不光是刚入社会的年轻人,好多工作五六年的打工人,碰到欠薪、辞退,连劳动仲裁的门朝哪开都不知道。今天就跟大伙唠唠。
几百年前的伙计讨薪,怎么断?
我以前在法院档案室翻旧材料,看过清代广州商行的一份行会调解文书,挺有意思。那时候十三行一个做外贸的掌柜,无故把干了五年的账房辞退,还扣了半年的工钱,说账房漏记了一笔银子。
换你你说怎么办?那时候没有劳动局,也没有法院立案庭,直接去县衙告?不行,按规矩,伙计和东家的纠纷,得先找行会评理,评不明白了才能告官。这不就是最早的「先调解后断案」,和现在的劳动仲裁路子差不离?
最后行会怎么断的?让掌柜补了四个月工钱,账房因为确实有疏漏,也就卷铺盖走了,两边都没闹到县衙,各退一步完事。那时候的人都懂,真闹到官府,不管有理没理,先挨一顿板子,还得掏打点的钱,耗不起。
到了民国,上海开了一堆工厂,工人好几万,动不动就罢工讨薪,政府干脆设了专门的仲裁机关,劳资纠纷先裁,不服再告,这就已经是现行劳动仲裁的雏形了。

现在的劳动仲裁,到底好在哪?
说白了,就是专门给打工人开的绿色通道。
你去法院打官司,得交诉讼费,走程序快则半年慢则一年,劳动仲裁不收钱,法定45天就得结案,哪怕你是普通打工仔,也耗得起。好多人说仲裁就是和稀泥,我告诉你,不对,仲裁裁决生效之后,和法院判决书效力一模一样,真不给钱,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分都跑不了。
为什么非得走仲裁,不能直接告?说穿了,全国一年小几百万件劳动纠纷,全挤去法院,你得排到一年后才能开庭,你耗得起,你吃饭租房耗得起吗?而且仲裁员天天就碰这些事儿,什么加班费怎么算,违法辞退赔多少,比刚入额的年轻法官还门清。
说实话,现在的规则从根上就是偏向打工人的,你是提供劳动的一方,老板是出钱的一方,你天生弱势,法律就得偏着你,这不是什么潜规则,是明明白白的道理。

我干了十几年,给你掏几个避坑的土办法

碰到劳动纠纷别乱,按我说的来,少踩好多坑。
1. 所有证据,一丁点都别删。工牌、考勤记录、和老板HR的聊天记录,哪怕是你拍的工位照片,都存好。没证据,再有理也赢不了。
2. 记住一年的时效,别拖。从你知道权益被侵害那天起,一年之内就得去立案,过了时效,哪怕你证据全,也赢不了。你还在上班的不算哈。
3. 该要多少就要多少,别狮子大开口。违法辞退就是N+1,加班费按你实际加班算,乱开价只会多跑几趟,没用。
4. 调解不是吃亏,能拿钱就别硬扛。对方愿意给八成,爽快签调解,尽早拿到钱比什么都强,耗个大半年对你没任何好处。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网上好多人说劳动仲裁全偏向老板,我干了十几年民事,碰过的劳动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真不是那么回事。只要你证据足,百分之八十都能拿到该拿的钱,就怕你啥准备都没有,空口白牙说老板欠你钱,那换谁也帮不了你。
碰到事儿别怂,你的工钱,你的赔偿,本来就是你该得的,走个流程就能拿回来,没必要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