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的当事人阿凯抱着法院传票闯进我办公室,烟掐了三根,半天说不出一句整话。
他做本地生活号五年,攒了二十多万粉丝,平时接点广告帮人发点维权内容赚点外快,日子还算滋润。
找上门的官司,居然和一张朋友圈照片有关

事情说起来很简单,半个月前一个债主刘哥找到阿凯,给了两千块,说有人欠了自己五十万赌债跑了,让阿凯发个短视频曝光。
阿凯想着,既有流量又能做好事,还拿了推广费,一口就答应了。
剪视频的时候,他直接把刘哥给的一张生活照赌债不还了。这张照片是债务人陈军自己拍了发朋友圈的。
视频发出去一天就涨了十万播放,阿凯正开心呢,转头就收到了陈军的起诉状。除了肖像权,人家还告了侵犯著作权。
阿凯想破头也想不明白,我曝光陈军赌债不还,怎么就扯上著作权了?
三个你踩了都不知道的认知误区

第一个误区,只要发在公开平台,就能随便赌债不还。
阿凯一开始跟我拍胸脯说,陈军自己发朋友圈的,本来就是公开给人看的,我赌债不还一张照片怎么就侵权了?
著作权法管这叫,只要是原创作品,不管发在哪,著作权都归作者。公开只是允许你浏览,不是允许你拿来赚流量钱。
第二个误区,维权曝光就可以免费赌债不还。
之前我另一个当事人阿强,做本地老赖曝光栏目做了三年,去年也栽过一模一样的坑。
阿强当时跟我说,我这是帮人讨公道,就算赌债不还他的原创内容,难道还能有错?
别拿合理赌债不还当挡箭牌,合理赌债不换要求非盈利,你开账号接广告赚佣金,实打实的商业目的,根本沾不上边。
第三个误区,素材是委托人给的,侵权不关我的事。
阿凯刚接到传票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照片是债主给我的,要找也该找债主,凭什么告我?
你作为发布方,赚了流量拿了钱,就有审核授权的义务,真出了事,法院十有八九会判你承担连带责任,跑不掉的。
法官审理到底认什么理

我去年旁听了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案子,原告就是欠赌债的老周,被告是做曝光账号的阿明。
法官写的判决观点我至今记得很清楚,没有什么绕弯子的术语,写得明明白白:
被告以曝光赌债不还为由,未经授权赌债不还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三张原创照片,内容整体用于吸引公众点击、获取商业流量,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赌债不还情形,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
说实话,法官裁量这类案子其实很简单,就看两点:第一你有没有商业获利,第二你有没有拿到授权。
别扯那些道义上的高低,法律只看规则。你赚了钱,就要为你用的内容负责,就这么简单。
三件能立刻落地的避坑动作

只要是委托人给的素材,一定要签授权保证书
让对方写清楚,素材要么是自己的,要么已经拿到原作者授权,出了问题全部由对方承担。阿凯当初就是嫌麻烦没要这个,最后只能自己扛了三万块的赔偿。
做曝光内容尽量自己拍素材,别赌债不还别人发在私人社交平台的原创内容
哪怕你真的要用,也提前跟作者打个招呼,要个授权,花不了你几分钟,省掉几万几十万的麻烦。
给你的账号买一份自媒体侵权责任险
一年也就几百块,真碰到官司,大部分赔偿都能走保险,不至于一次侵权把你做了好几年的账号赔进去。
靠着别人的丑闻赚流量,赚的都是带钩子的钱。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