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一个老同学找我,说自家老人被电动车撞了,对方全责,老人受了惊吓,几个月都睡不好。他问我:“能不能要精神损失费?要多少合适?”
这问题我一个月能碰上好几回。你以为法律会给个公式,套一下就得?想多了。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考量因素,说起来就四个字,真掰扯起来,里面全是门道。
一、先搞清楚,精神损害赔偿是个啥玩意儿

说人话就是:你身体受了伤,或者人格被侮辱了,或者亲人没了,除了医药费误工费这些实打实的损失,还有心里那份痛苦、焦虑、失眠,法律允许你让对方掏钱补偿。它不是罚对方,是给你一点心理安慰。
但是!法律没规定一口价。最高法有个解释,说了几个考量因素。我翻译一下,大概就是这几点:
第一,对方的过错有多重。故意打人和过失碰一下,那能一样吗?故意伤害,赔得就多;只是轻微过失,可能就不赔。
第二,侵权的手段、场合、方式。公开侮辱和私底下骂一句,后果完全不同。行为越恶劣,赔得越多。
第三,看你受害的后果。有没有造成伤残?有没有影响日常生活?精神上是不是遭受了重创?程度越重,数额越高。
第四,看对方有没有钱。这点很现实,但又不能摆在台面上说。法律上叫“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对方是普通打工仔,你判他赔一百万,他也拿不出来。反过来,如果是个大企业,那赔偿可能就高一些。
第五,当地的生活水平。北上广和十八线小县城,同样程度的痛苦,判的钱能差好几倍。这也不是歧视,是实际购买力不一样。
二、你们对它的误解,比想象中还深

误解一:只要受了委屈,就得给钱。
哎,真不是。法律认定精神损害,门槛比很多人想的高。一般得是造成严重后果,比如伤残、死亡、精神疾病,或者人格尊严受严重侵害。你要是被踩了一脚,对方道了歉,法院基本不会支持你索要精神损害费。我这同学的父亲,虽然没有骨折,但受到了惊吓,睡眠障碍,这个要看证据,看医生诊断。如果够不上严重后果,法院可能只判赔几百块,或者一分钱不赔。
误解二:精神损害和伤残赔偿是两码事。
好多人以为有了伤残等级,就自动有精神抚慰金。没错,有伤残通常会给。但这里有个误区——很多人把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混为一谈。实际上,伤残赔偿金是对你劳动能力下降的补偿,精神抚慰金是对你精神痛苦的补偿。俩事。法院判的时候,两个都会给,但数额是分开算的。有时候伤残等级不高,精神抚慰金可能就忽略不计了。
三、遇到事,普通人能做什么?
我不教你打官司,就说说遇到侵权时,你该怎么给自己争取这个权利。
第一步,留证据。这听起来像废话,但九成的人做不到。比如被辱骂,你录下来;被恐吓,你报警记录;受了伤,你把病历、诊断证明、CT片子收好。还有你失眠、焦虑的证据——你去医院心理科看的病历,你买的安眠药的单据。这些全是将来谈精神损害的筹码。
第二步,别急着起诉,先谈判或调解。很多时候,对方保险公司也好,单位也好,愿意调解。你要在调解时明确提出精神抚慰金,并且给一个合理范围。别狮子大开口,不然人家直接走法律程序。你可以这样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如果有)+精神抚慰金(通常伤残的话5000到5万之间,视情况)
第三步,起诉时,把精神抚慰金写进诉讼请求里。注意,一定要写,哪怕你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你也不亏。你要是不写,法院不会主动给你判。写多少?根据我的经验,比你的心理预期高个30%,然后再跟法院辩。别虚高到离谱,法院会认为你滥用诉权,反而对你不利。
说实话,精神损害赔偿这事儿,就是个自由裁量权很大的领域。同一个案子,不同法官,可能差出两三倍。所以别迷信什么标准,也别让人家骗了。有伤残、有严重精神痛苦,该要就大胆要。

我见过太多人,为了争一口气,非要天价赔偿,结果诉讼费搭进去不少,最后判下来只有几千。也见过本该多要的,因为不懂,只拿了医药费。这玩意儿,没有标准答案。
哦对了,还有一点要提醒你。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只能在侵权诉讼里提,你不能单独起诉要这个钱。你要是就为了要精神抚慰金去打官司,法院会告诉你:去,先证明你有侵权事实。

再多说一句。如果你是因为人格权受侵害,比如名誉被毁,隐私被曝光,女方被造黄谣,这种精神损害更隐蔽,也更扎心。这种案件,法官更看重对方过错和你的社会评价降低程度。你要是能拿出对方传播的证据、你因此被单位处分或者朋友疏远的证明,那精神损害这块就稳了。
最后,给你吃颗定心丸
别怕,法律虽然不完美,但它是保护你的。你只要记住:精神损害不是白菜价,也不是天价。它是一个让侵权人肉疼又疼不到骨头里的数字。要多了不现实,要少了对不起自己。
找个靠谱的律师,把材料备齐,剩下交给法官。你唯一要做的,是好好生活。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