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8 06:52:54 分类:法律科普
十几年前我在基层法庭当审判员,碰到过一件事,我记一辈子。近郊的张大哥下班跳河救了个落水老头,醒过来老头一口咬定,就是张大哥骑电动车蹭到他才掉下去的,家属堵着张大哥家门口要八万医药费。那一个多月,张大哥天天往法庭跑,胡子拉碴,话都说不利索,就重复一句“我救人怎么还成罪人了”。后来老头并发症转院,醒过来才说清楚自己踩滑掉下去的,这事儿才算完。
古代人管不管“扶人被讹”这事儿?
其实别以为“好人被讹”是现代新问题,几百年前的判官就碰到过不少。南宋的《棠荫比事》里就记过一桩,一个年轻小伙路上救了中暑晕倒的盐商,盐商醒过来反咬一口,说小伙偷了自己十两银子。最后判官查清楚,判盐商诬告,打了二十板子,还把盐商的驴判给了小伙当奖励——你看,那时候就明白,不能让做好事的人寒心。
清代还有个更有意思的案子,商人晕倒路边被救,讹人偷了自己卖香油的钱,县官让他把钱倒进装满水的盆里,水面没飘起油花,直接就坐实了诬告,讹人的最后挨了一顿板子,救人的拿了奖赏走人。
清代县衙审案公堂旧照片
不过话说回来,古代能遇上这种明察秋毫的县官,是见义勇为的人运气好。民国那时候乱,没个准规矩,大多时候都是各打五十大板和稀泥,说什么“你不碰人家人家怎么会赖你”,最后吃亏的全是好人。那时候敢随便见义勇为,真得提着胆子来。
现在的法律,到底给见义勇为吃了什么定心丸?
彭宇案那事儿出来之后,全国人都怕了,大街上看到老人摔倒不敢扶,看到有人落水不敢跳,为啥?怕救人不成反赔一套房子啊。这十几年过去,法律早改了,核心就是一句话:见义勇为者不担无责之责。
说人话就是,只要你不是故意害人,哪怕你救人的时候方法不对,有点小疏忽,也不用你赔钱。真的出了事儿,全由被救的人或者侵权的人担着。要是你被讹了,那不是民事纠纷那么简单,讹你的人是违法,严重的还能按敲诈勒索抓起来坐牢。
说实话,基层以前确实还有些调解,喜欢抹光墙,劝好人掏个几千块人道主义补偿了事,这种歪风现在越来越少了。上面三令五申,就是不能让好人吃亏,谁再和稀泥,那就是自己不对。
街头见义勇为救助摔倒老人监控画面
我前两年还碰到过一个案子,一个小伙扶老人被讹,直接当庭反诉讹诈,最后法院判老人家属给小伙赔礼道歉,还支持了小伙的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这放在二十年前想都不敢想。
老法官给你掏几个避坑的土办法
老法官给你掏几个避坑的土办法
我干了十几年民事审判,见过太多可惜的事儿,给你整几个实实在在能用的法子,都是踩坑踩出来的经验:
1. 能录视频就录视频,别觉得不好意思。这不是你不信任人,是给自己留个底气。
2. 先打120、110再救人,留好官方出警记录。比你找十个邻居作证都管用。
3. 真被讹了别私了,别想着花钱买清静。你越退对方越嚣张,直接走法律程序准没错。
4. 记得申请见义勇为认定,真有损失找基金会。不用你自己扛着所有成本。
我从来不劝所有人都要当见义勇为的英雄,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顾虑,我懂。但如果你真的想伸手帮一把,别害怕,也别莽撞,保护好自己再出手,法律从来都是站在好人这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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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扶人被讹,见义勇为真的要靠"自证清白"才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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