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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合理使用与商业利用:一线普法笔记——别让‘合法使用’变成‘侵权现场’?

先说结论:肖像权这玩意儿,看着简单,实际特别拧巴。你以为打个码就没事了?未必。

一、法律给“肖像权”画的像:它到底管什么?

肖像权属于人格权,写在《民法典》第四编人格权编里。保护的不是那张脸本身,而是脸背后的人格利益——你对自己形象的支配,以及不被他人丑化、冒用的自由。注意,民法典第1018条把“肖像”定义得很宽:任何可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外部形象,不光是脸,侧脸、背影、甚至一张剪影,只要能让熟人认出是你,就算肖像。

而“合理使用”,是第1020条的但书。换句话说,原则上,只要拍到你并展示出来,就要经过你同意;但也有几个例外,比如新闻报道、科学研究、维护公共利益必需、或者你出现在公共场合而拍摄目的并非商业利用。这里的关键词是“非营利”和“公共利益”。一旦踩到“商业利用”的线,那就要回到第1019条: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就这么简单粗暴。

但等等——现实里,商业利用和合理使用的边界,经常是“一线之隔”。我拿两个案子说说。

二、场景A(合法)vs 场景B(高危):两个几乎一样的案子,结果天差地别

二、场景A(合法)vs 场景B(高危):两个几乎一样的案子,结果天差地别
二、场景A(合法)vs 场景B(高危):两个几乎一样的案子,结果天差地别

合法情景A:街头抓拍,用于新闻报道

某摄影记者在地铁站拍到了一位着装独特的市民,照片发到本地新闻公众号,配文“地铁里的潮流穿搭”。没打码,没模糊。这位市民起诉肖像权侵权,法院驳回。理由:新闻媒体为了报道社会事件而拍摄并发布公众场合内的人物肖像,属于合理使用,且目的并非商业推广,也没有污名化。这是民法典1020条第2款明确支撑的。

违法/高风险情景B:同一张照片,被某服装品牌用作“街拍穿搭指南”

同样一张照片,某品牌拿来放在自己天猫店首页,标注“本季灵感穿搭”。这时候,性质就变了。法院判侵权,理由:虽然也是公开场合拍摄,但使用方式不再是“报道事实”,而是变相广告。品牌方通过你的形象吸引流量、促销衣服,这就是典型的“商业利用”,必须取得你的同意,否则就是违法。

看出门道了吗?同一个素材,第一个用途合法,第二个用途违法。司法实践里的分野,就看两个问题:一,你的照片是不是承载了“信息传播”的功能?二,使用方有没有从中直接或间接获利? 这里的“获利”不一定是直接收广告费,哪怕只是店铺浏览量涨了,也可能被认定是商业性。

三、数据在说话:裁判倾向越来越“抠字眼”

2023年最高法公布的白皮书里,人格权案例中肖像权纠纷占比约12%。但更值得关注的趋势是:法院对“合理使用”的认定正在收紧。比如,以往“新闻报道”里夹带广告植入,现在会被分离审查;再比如,很多MCN机构用素人视频做“街访”,最后植入品牌信息,十个有九个被判侵权。

另外,公开数据还显示,“AI换脸”类案件爆发式增长。北京互联网法院2024年发布的典型案例里,有人把自己照片上传社交平台,结果被AI合成到一段“鬼畜”视频里,法院认定这属于“丑化”和商业利用,赔偿额直接翻倍。说白了,技术越激进了,法律保护反而越严格——你可以在公共空间被拍到,但你不能被“变现”,更不能被“玩坏”。

还有一点,很多人没意识到:“合理使用”的抗辩必须自己主动主张。如果你收到律师函,白纸黑字写“未经许可使用”,但你不理不睬,等到诉讼阶段再说“我是合理使用”,法院会问你:为什么不商量?所以,别把被动当策略。

四、避坑指南:给品牌方和普通人的实用建议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烂摊子”,都是因为“觉得没事”。下面几条,全是血的教训。

  • 先签合同,再用照片。 哪怕只是发个朋友圈,也要有书面授权。别忘了写清楚“使用范围、期限、媒介”和“能否修改”。否则,后面你PS个滤镜,也算侵权。
  • 保留“合理使用”的证据。 如果你确实是因为新闻报道用图,请保存好拍摄日志、编辑记录和发布时的原始上下文。哪天对方投诉,你拿不出证据,就晚了。
  • 商业合作的授权书要“过一遍脑。” 别拿模特的肖像授权书当“万能卡”。授权书里写的用途是“杂志专访”,你拿来投放信息流广告,照样侵权。
  • 对“AI换脸”零容忍。 不管你是技术方还是内容方,别碰。目前司法判例里,几乎没有“合理使用”的空间。
肖像权合理使用与商业利用概念对比图表
肖像权合理使用与商业利用概念对比图表
民法典肖像权条文解读示意图
民法典肖像权条文解读示意图

五、写在最后——但绝对不是总结

法律从来不是平面镜,而是哈哈镜。同样一张脸,放在新闻里是“合理”,放在海报里就是“侵权”。差别不在于你拍得美不美,而在于你拿它干了什么。这个逻辑,我希望你记牢。

如果你正在为品牌想创意,或者你只是个普通人想发条微博,多问一句:我有没有得到授权?我有没有用它赚钱?如果答案有一丝犹豫,那就别发。别等律师函飞到桌上再后悔,真的。

以上,就是今天想聊的。祝天下所有“脸面”,都安好。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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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肖像权合理使用与商业利用:一线普法笔记——别让‘合法使用’变成‘侵权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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