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凯去年找我咨询的时候,胡子拉碴坐我对面,杯子碰了三次都没端稳。
他开了个本地社区私家车广播,小工作室三个人,本来想做小众音乐种草栏目赚点房租,没成想刚做了半年就收到法院传票。
对方是音著协,告他未经授权对17首音乐做音乐作品广播,索赔12万。
阿凯挠着头说,我花了钱开音乐平台会员,怎么音乐作品广播就算侵权了?这就是我最近半年见过最典型的版权纠纷。
法官判断侵权,只看这一件事
阿凯最委屈的点就是,我花了钱买会员,怎么还不能音乐作品广播?
我给他举了个例子,你买电影票进影院看电影,能把屏幕录下来,放到你家商场大堂给所有顾客播吗?肯定不行对吧?
本质上是一个道理。你买的会员,只是买了你自己私人听的授权,不是让你拿去公开传播的授权。

著作权法管这叫公开传播权,音乐作品广播本质就是把本来给私人欣赏的音乐,放到不特定公众能接收到的渠道传播。
只要你对音乐做音乐作品广播,不管你赚多赚少,只要面向公众,就必须拿到著作权人的授权。
阿凯当时拍桌子,说那些音乐平台不都标了“可商用”吗?坑死人。
我叹了口气,那都是平台引流的话术,真出了事,平台不会帮你扛半分。
踩坑最多的三个误区,个个都能让你赔钱

第一个误区,张姐开了家市中心的商务酒店,大堂装了广播放歌,张姐说我这又不是专业电台,不算音乐作品广播吧?
错了。只要你通过有线或者无线传输,让不特定的客人能听到,就算音乐作品广播。
去年我帮张姐调解的这个案子,最后还是赔了两万多,谁让她没提前拿授权呢。
第二个误区,老周是大学广播站的负责人,老周说我们是非营利的,免费给学生放歌,总不能算侵权吧?
错了。著作权保护从来不分你营利还是非营利,只看你有没有拿到授权。
非营利只是法官裁量赔偿金额的时候会酌情减少,不代表你不侵权。老周那个学校最后还是赔了八千,还得公开说明,太不值当。
第三个误区,阿明开了家县城的调频电台,他说我买的都是正版CD,当然可以拿来音乐作品广播啊?
错了。你买的是CD这个实物的所有权,不是CD里音乐作品的著作权。
就像你买了一本正版小说,不代表你可以拿去印几千本卖钱,一个道理。阿明那个案子,最后判了三万多赔偿,够买多少正版CD了。
法官真判的时候,核心思路其实很直白
上个月我去中院旁听一个类似的案子,法官当庭说的那段话,我记到现在。
他的判决观点大概是这样:“当前很多小主体对音乐作品广播的授权规则缺乏认知,但规则不会因为你不知道就不对你生效。著作权法要保护创作者的智力劳动,不能让写歌的人做了作品,一分钱报酬都拿不到。”

说实话,很多人骂音著协没事找事,专门挑小商家小电台捏。不过话说回来,换你熬了几年写一首歌,到处被人白嫖,一分钱拿不到,你能开心吗?
做音乐本来就赚不了几个钱,保护版权其实就是保护下一首好歌能出来,对吧?
我整理了三个能直接照做的避坑方法,给想做音乐作品广播的朋友。
第一,找中国音著协申请授权,小电台小商家一年也就几千块,买个一辈子安心,比出事赔十几万划算多了。
第二,找正规的开放授权音乐平台,找明确标注了可以音乐作品广播的作品,别贪便宜找那种乱七八糟的免费资源。
第三,如果你真的是个人非盈利的小广播,一分钱广告费都不赚,那至少一定要标注清楚词曲作者和作品来源,别拿别人的作品给自己涨粉变现。
别拿无知当借口,这个时代,版权规则早就不是大企业才需要管的事了。
用别人的劳动换自己的收益,不给报酬,本来就是理亏。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