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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从裁判数据看见义勇为的真实司法态度

说实话,很多人现在不敢做好事,不是坏,是怕惹麻烦。 太正常了。 没人想平白无故惹一身骚。
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2023见义勇为判决检索页
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2023见义勇为判决检索页
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年1月到2023年12月,公开的所有涉见义勇为一审民事判决,一共1127份。其中法院认定构成见义勇为、判决救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占比超过九成。 我在南京待了快十年,见过太多当事人,一半以上都是来问,我救了人被讹了怎么办,我赔了钱能不能要回来。那点犹豫,真的太能理解了。

什么才是合法见义勇为的核心边界

先给见义勇为画个精准的法律画像,这事归民法侵权责任编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也约定了,救助人因救人受损的,受益人应当在受益范围内承担适当补偿。 法律保护的法益,从来不是多管闲事,是普通人出于善意挺身而出的公共秩序,也矫正了见义勇为天然的权利义务不对称——你本来没有法定救助义务,凭啥要你为做好事承担额外风险?
民法典见义勇为相关法条原文页面
民法典见义勇为相关法条原文页面
拿两个案子比一比,2022年南京某基层法院判的案子,路人撞见醉酒男子当众拖拽猥亵年轻女子,上前拉架推开醉酒男子,男子重心不稳倒地磕到后脑,缝了四针,起诉要求赔偿五万块。法院直接认定属于见义勇为,一分钱不用赔。这是合法无责的模式。 隔壁市同年判的另一起案子,几个小区保安抓小偷,小偷已经被按倒控制住了,还围殴致小偷小腿骨折,这个就超出了必要边界,最后判了保安所在物业赔三万多。这是需要担责的模式。 再换一组都不违法但风险天差地别的对比,2021年苏中的案子,路人看到老人路边晕倒,紧急做心肺复苏压断了老人两根肋骨,一开始同行的路人已经拍了现场视频,证明老人当时已经脉搏消失,法院直接认定不担责,这是低风险模式。 同省2023年另一起案子,小伙骑车看到老人摔倒,下车就扶,没留任何现场证据,老人醒了一口咬定是小伙撞的,折腾了八个月才靠路口死角的监控还了清白,光误工费和交通费就亏了小四千,虽然没判责,但糟了大半年心。这是高风险模式。 所有案子摆在一起,唯一的核心区分变量就是救助行为的必要性与合理限度只要你是出于善意制止侵害,行为没有超出必要合理限度,法律一定会站在你这边

做好事该怎么保护自己

做好事该怎么保护自己
做好事该怎么保护自己
路过突发的危险现场,先掏出手机打开录制功能,拍10秒左右的现场全景,记录好原本的侵害状态再出手,视频直接存云端相册,别随便删。 出手的时候,始终围绕制止侵害的目的动作,别带着泄愤情绪做多余的攻击,要是不小心碰到无关的路人,第一时间停下说明情况,别慌。 离开现场前,找现场至少一个愿意留联系方式的目击者,报警之后主动向民警索要书面出警记录回执,所有的医疗票据、误工证明都扫描存手机云端,纸质版单独放进随身的文件袋收好。 不过话说回来,法律给好人撑足了腰,我们自己也该多留个心眼,别让做好事的人,流了血还要流泪,对吧?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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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见义勇为——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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