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2 09:01:56 分类:法律科普
上周三我值晚班,快到点锁门的时候,进来一个穿围裙的男人,裤脚还沾着点干面粉。就是开巷口包子铺的张哥,之前来给儿子开居住证明见过。他没坐,攥着手机直接递到我面前,屏幕亮着,是本地一个自媒体的推文。标题刺得晃眼。
那天
他说你看你看,我证上周刚办下来,工商都上门看过了,就因为我最近忙着装修,没来得及钉墙上,他就说我是黑作坊?
我拉他坐,倒了一杯凉白开。他一口气喝光,才慢慢说,这两天老客人都问他,你家证还没办好啊?昨天街道办都打电话过来问情况,生意掉了快一半,一家三个孩子要养,这不是要逼死人吗。
那个号的作者说自己是做民生监督,内容里其实提了一句老板说证正在办,转头标题就给你定了性。
十个刷朋友圈的,九个不会点进去看全文。剩下一个点进去的,也先入为主信了标题。
调解室桌面打印的争议新闻标题
我帮他打了那篇文章,把标题圈出来的时候,张哥指着圈说,我就说,他就是故意的对不对?我没说话,其实心里门清。为了流量罢了。
法律上怎么看
很多人觉得,新闻标题撰写不就是勾人点击吗,内容留了退路就行,能有什么事?
真不是。实践里法院判名誉权侵权,标题的误导性,分量比正文重太多了。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写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什么算诽谤?捏造、歪曲事实就是。你把“未核实的传闻”写成“板上钉钉的定性”,放在最醒目的标题里,这就是实打实的歪曲。
民法典名誉权条款实务标注页
还有人爱玩擦边,用问号带节奏,什么《这家店老板真的没问题吗》《他真的没拿好处吗》,看起来没说死,实际上就是引导读者往坏了猜,这种只要没实锤,一样构成侵权。别以为玩文字游戏就能躲过去,法官看得懂那点小心思。
那个自媒体运营后来过来调解,还委屈,说我内容里都说了老板说正在办啊,我只是做个标题吸引点击,至于吗?
至于吗?张哥半个月生意没了,街坊四邻戳脊梁骨,这不是伤名誉是什么?
最后调解的结果是,号主删文,公开道歉,赔了张哥八千块的营业损失。号主临走的时候嘀咕,早知道写标题不瞎改了,白干了三个月的广告费。
如果换成你
如果换成你
不管你是做自媒体写内容,还是给单位发宣传,只要要写新闻类的标题,记住三个能保命的点,别嫌啰嗦。
第一,没有百分之百实锤的定性词,绝对不要往标题里放。什么“黑作坊”“骗子”“贪官”这种,你没拿到官方结论,没实打实的证据,碰都别碰。哪怕用问号带节奏都不行,那不是吸引点击,那是挖坑给自己跳。
第二,事实性表述要对自己的话负责,别偷换概念放大矛盾。你有消费者投诉,就写“某包子铺被投诉卫生不达标”,别直接写“某包子铺卖病死肉”,差几个字,性质完全不一样。
第三,要是你真的要做监督报道,标题别脱离核心事实,为了流量改头换面那套,别碰。流量赚得多,出事赔得更多。
说实话,我在调解室见多了这种事,太多小自媒体,起步难,就靠写这种擦边标题涨粉,赚那点广告费,真出事了,赔一次就回到解放前。
普通人被歪标题坑了,也别慌,先把证据固定好,截图录屏存好,别等对方删了才想起没留证据,那时候就被动了。
法律不是帮谁吵架,是帮你把边界划清楚,你写标题赚你的钱,别踩别人的饭碗,也别碰法律的线。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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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调解室手记:新闻标题撰写里藏着你没注意的法律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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