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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调解室碰到的古籍点校纠纷

上周三值晚班,快到锁门的时候,进来个戴黑框眼镜的小伙子。书包带磨起了毛,别着枚古籍保护协会的铜徽章。搓着手说要咨询,话没说两句,眼睛红了。

那天

他去年刚从古典文献专业毕业,接了出版社的外包活,点校一本清代的园林笔记。当初谈好八千块劳务费,合同只草草写了两页,说出版社享有出版使用权,没提著作权归谁,也没说清楚署名的事。他熬了快一年,天天泡在学校图书馆善本室,对着泛黄的原刻本逐页标断、校异文,初稿交出去,拿到钱就没再过问。今年出版社做精装再版,加印了一万册,定价翻了两倍,他逛书店的时候翻开来,封面上、版权页上,连他名字的影子都没见着。

找编辑要说法,对方轻飘飘一句话:古籍都是古人的,你不过是点个标点改两个错字,算什么原创?要什么署名?小伙子气不过,自己印了几十本带校记的版本分给师友同好,出版社倒打一耙,说他私自印刷侵权,要他赔偿。

图书馆内清代古籍点校工作桌面
图书馆内清代古籍点校工作桌面

说实话,我干社区调解这么久,劳资纠纷民间借贷见得多,这种和古籍点校沾边的,还是头一回。我翻他带来的手稿,影印的原刻本页边,密密麻麻全是他的小楷校记,哪个字原刻讹误,哪个版本有异文,哪句话缺了字要补,标得清清楚楚。他说,为了核对园子里一块古碑的文字,专门坐了四个小时大巴去当地文保站看拓本,来回一天,就为了三个字的对错。那时候他还没转正,工资只有三千多,油费过路费花了小一千,吃了一个星期的馒头配咸菜。

法律上怎么看

很多人都跟那个出版社编辑一个想法:不就是整理个旧书吗?有什么版权可言?这个错得太离谱了。

现行著作权法明确规定,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演绎作品,著作权由整理人享有。你想想,千百年的古籍,本来是没有现代标点的,断句错了,意思全错。不同版本刻错的字、漏的字,要你比对几十个版本才能校出来,这每一步都是带着个人学术判断的创造性劳动,不是随便什么人照着抄就能做出来的,当然受法律保护。

清代园林笔记原刻本与点校本对比页
清代园林笔记原刻本与点校本对比页

不过话说回来,实践中九成以上的古籍点校版权纠纷,问题都出在一开始没把话讲清楚。不少做古籍点校的是学生或者高校老师,要么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提权利,要么根本不知道自己有这些权利,签合同的时候只谈劳务费,对著作权归属、署名方式、再版收益、数字化授权这些核心问题一概没写,真出了事,拿不出明确的依据。

这里说个关键:就算你是受出版社委托做的点校,只要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对方所有,那著作权就默认归你这个点校的人。哪怕你同意把出版权给对方,署名权也是你的,没人能随便拿掉。这是法律写死的,不是出版社说不算就不算的。

要是你碰到该怎么办

要是你碰到该怎么办
要是你碰到该怎么办

我不说空话,给几个实实在在的提醒。

先讲事前:签合同的时候,别不好意思提要求。该署什么名,再版要不要给你补稿酬,后续改编、做成数据库收录这些怎么分钱,一条一条写清楚。你花一年半载熬出来的成果,该拿的一点都不用让。

再讲证据:所有的草稿、校记、查资料的记录、和对方沟通的聊天记录邮件,都好好存着,别做完就删。真闹起来,这些就是证明你付出了创造性劳动的最好证据。

最后讲选择:真出了纠纷,先想清楚自己要什么。你是要署名,还是要赔偿,还是要拿回著作权。别上来就憋着一口气要打官司,做学术的时间多金贵,能调解解决就优先调解,拿回你想要的结果就够了,没必要把所有精力都耗在打官司上。那天那个小伙子最后调解成了,出版社给他补了署名,补了两万块的补偿,他也不再追究之前的责任,大家各退一步,都过得去。

法律从来不是用来撕逼的工具,是帮你把属于自己的东西拿回来而已。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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