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值调解晚班,快下班的时候接了这么个案子。说出来你可能不信,矛盾的源头,就是几张印了字的卡牌。
那天下午的调解室
老周开了个十来平方的淘宝店,专门帮人做定制桌游卡牌,都是小打小闹,接的单大多是年轻人聚会玩的抽卡、真心话大冒险这类。
这次的甲方是办公司团建的,找老周做一套聚会抽卡,特意要求卡牌效果设计得“刺激点”“放得开”。老周也没多想,按照甲方给的文案一个个排了版,里面有好几条带惩罚的:“抽到这张卡,必须当场给在场所有人发不低于100元红包”“抽中本卡,本场团建所有费用你包了”。
玩的时候出事儿了。刚入职的小姑娘抽中了卡,刚毕业没几个钱,说啥也不愿意转钱。主办团建的leader说,愿赌服输,玩不起就别玩,当场把人手机扣了。最后闹到报警,转过来调解。甲方转头找老周追责,说卡牌效果是你设计的,你没说这东西不算数,害我丢工作还要赔人钱,你得赔我。
老周蹲在调解室门口抽烟,手都抖。说我就是个印卡的,人家让我写什么我就写什么,怎么就成我的错了。
我那天给他倒了杯凉白开,没先讲法,先听他吐槽了半小时。

卡牌效果设计的法律边界在哪
说实话,不管是做原创卡牌的独立设计师,还是像老周这样做定制的小商家,十个里有八个没琢磨过这事儿。不就是卡牌上写两行字?怎么还扯得上法律?
其实核心逻辑很简单。如果你的卡牌效果只是纯娱乐的内容,比如“学三声猫叫”“喝一口雪碧”,那没人会找你麻烦。但如果卡牌效果涉及强制处分财产、侵犯人身权利或者违反公序良俗,性质就变了。
实践中,像老周遇到的这种,卡牌效果写了“必须转账”“必须罚款”,本质上就是帮使用者创设了一个无效的约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本身就是无效的。如果设计者明知道这个效果会引发冲突,还是按照要求做了,真出了事儿,多多少少要担点责任。
还有另一种常见的坑,很多做diy集换卡的朋友喜欢碰。就是自己翻印官方卡牌,直接照搬官方的卡牌效果设计,然后印出来卖钱。这个就不是小事了,官方的卡牌整体是受著作权保护的,照搬效果和卡图商用,轻则侵权赔钱,重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还有更离谱的,有人把卡牌效果设计成“抽到卡就要和陌生人发生亲密关系”,这种别说担责任了,扫黄打非的时候第一个找的就是你。

如果换成你,要怎么做

我不是说大家做卡牌都得字字句句符合法律规范,束手束脚没法玩。毕竟卡牌本来就是用来娱乐的,要的就是放松。
不过话说回来,多留个心眼,能避免百分之九十九的麻烦。都是做点小生意或者玩爱好,没必要踩坑把自己搭进去。
我给老周说的几个点,今天也写给你。第一,只要是带约束性、惩罚性的卡牌效果,一定要在显眼的地方加明确提示:所有规则仅供娱乐,所有惩罚自愿参与,后果自负。别嫌麻烦,印在规则页上,或者卡牌盒内侧,花不了两分钟。
第二,别用绝对强制的表述。把“必须”改成“欢迎自愿”,把“一定要”改成“不妨试试”。你是设计娱乐卡牌的,不是签合同,没必要搞得跟下命令一样。真要玩的人不会在乎这两个字改了,不想玩的也不会被你架在火上烤。
第三,原创设计别碰别人的成果。不管是官方的卡图还是效果设定,别拿来直接用商用。自己做着玩没关系,赚一分钱都得先拿授权,不然哪天律师函寄到家门口,哭都来不及。
后来那个案子,老周退了设计费,甲方也给小姑娘道了歉,各退一步就了了。老周走的时候说,以后再接单,先看看文案合不合规,再也不敢啥单都接了。
其实很多事儿都是这样,你觉得就是个随手设计的小效果,没什么大不了,真出了事儿,才知道边界这东西,提前划清楚,对谁都好。法律不是不让你玩,是帮你玩得踏实。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