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律己
法治论坛

肖像权合理使用与商业利用——守法预期与风险边界在哪?

肖像权规则的法定框架

肖像权的合理使用与商业利用边界,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调整。《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明确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合理行为,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使用其肖像。

保护的法益分两层,一层是肖像权人的人格尊严,另一层是肖像权人对自身肖像的商业化变现权利。

不对等。

权利天平天生向肖像权人倾斜。只要肖像权人主张商业利用侵权,使用方必须主动举证自己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举证责任完全在使用一方。

民法典肖像权合理使用条款对照表
民法典肖像权合理使用条款对照表

同类场景的判决差异根源

我见过两个案情相近的案子,判决结果天差地别。一个是做网络探店的博主,发了一篇网红开的火锅店测评,头图用了网红老板站在店门口的宣传照,内容有褒有贬,文末挂了店铺定位链接。老板起诉说侵犯肖像权,法院驳回了诉求。

另一个,同商圈的一家自助餐厅,看到这篇文后截了这张网红的图,印成了易拉宝摆在门店门口,写着“知名网红打卡推荐”,吸引顾客到店。网红起诉后,法院判自助餐厅侵权,判赔两万七。

说实话,差别真的就在那一点点。是否将肖像直接作为吸引交易、获取盈利的核心工具,就是唯一的关键区分变量。前一个案子里,网红的肖像是探店场景的一部分,核心内容是测评点评,引流是附带的公共信息分享,属于合理使用。后一个案子里,餐厅直接拿网红的脸当免费广告,核心目的就是用肖像吸引顾客给自己赚钱,本质就是未经许可的商业利用,当然侵权。

2022—2024年度,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的《人格权纠纷审判白皮书》显示,涉肖像权的纠纷中,82%的争议都集中在合理使用与商业利用的边界认定上。91%的侵权案件中,被告都主张自己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但最终获得法院支持的只有不到12%。大部分败诉的被告,都错把“沾一点商业就是合理”,搞错了边界的核心标准。

2022-2024北京互联网法院肖像权纠纷占比统计图
2022-2024北京互联网法院肖像权纠纷占比统计图

可落地的风险防控动作

可落地的风险防控动作
可落地的风险防控动作

接到异议第一时间,24小时内对原使用内容做全屏截图固定,再按对方要求完成删除操作,对删除流程全程录屏,将截图和录屏文件存入纠纷专属档案文件夹。这是事后要做的。

如果打算使用他人肖像,哪怕只是大概率合理使用,也要在使用前,让对方出具手写签字的授权说明,明确使用范围和期限,扫描后存入云端加密文件夹,同时留存纸质原件。这是事前要做的。

日常运营中,如果是在测评、评论这类合理使用场景用到他人肖像,发布后1小时内,将使用场景、内容完整导出为PDF文件,标注日期后存入运营档案,避免事发后拿不出证据证明使用用途。这是事中要做的。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肖像权合理使用与商业利用——守法预期与风险边界在哪?
文章链接:https://m.zhoupulvshi.com/hunyin/3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