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8 20:13:49 分类:法律科普
上周我在街道调解室值班,快到点锁门的时候闯进来两个人。一个头发全白,裤腿上还沾着工地的灰,另一个穿西装,手里攥着一沓合同,脸拉得比驴长。那天的纠纷
老陈是城郊开建材厂的,十几年前创业,那时候外地户口不能单独办厂照,他就找了连襟老王挂名,营业执照上清清楚楚写着老王是法定代表人,全部股份都登记在老王名下,实际上所有投资都是老陈出的,订单也是老陈跑的,老王就是个挂名的,逢年过节还拿点干股分红。
去年老王赌钱输了两百万,偷偷拿了厂里堆料场的土地证,盖了公章,给小额贷公司做了抵押,借了钱自己填了窟窿,转头就跑了。现在贷款到期,小李拿着抵押合同找上门,要收堆料场抵债。老陈蹲在调解室门口抽烟,手都在抖:我没签字,我都不知道这事,他凭什么卖我的厂?
街道社区调解室纠纷调解现场桌面
说实话,这种事我不是第一次见。太多生意人图方便,找亲戚朋友挂名法定代表人,觉得反正自己说了算,都是自己人没必要防着。真出事了才知道,公章营业执照都在人手里,人家真要越权干点什么,你拦都拦不及。法律到底怎么算效力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越权了那肯定无效啊,又不是我同意的。不对。真不是这么简单。
法律上,法定代表人越权对外签订的合同,既不是当然无效,也不是当然有效,核心判定标准只有一个:对面的交易相对人,是善意还是非善意。
什么叫善意?就是对方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这个法定代表人没有这个权限。人家看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写的就是他,公章是真的,手续看起来全齐,人家凭什么不信?这种情况下,哪怕法定代表人真的越权了,合同还是有效的,该承担责任就要承担。
那什么情况算非善意?就是对方明知道这个法定代表人没权利干这事,还跟他签合同。比如你早就公示了法定代表人权限,早就告诉过所有合作方这个事不能他说了算,对方还签,那这份合同就是无效的,不用认。
很多人会跟我掰扯:我们内部章程早就写了,法定代表人不能随便抵押资产啊!哦,内部章程是你们公司内部的规矩,你没告诉对方,对方怎么会知道?内部规矩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外人,这个理没错吧?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说公司吃了亏就只能捏着鼻子认。你损失了,可以回头找越权的那个法定代表人赔钱啊,他违反章程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你起诉他要赔偿完全站得住脚,只是不能让不知情的第三人替他背锅。这个逻辑其实很通透,法律一边保护交易安全,一边也保护真正权利人的利益,就看你站在哪边。
民法典合同编法定代表人越权条款打印页
要是你碰到该怎么办
要是你碰到该怎么办
先说如果你是公司这边。能不找外人挂名法定代表人,就别找。真的有特殊情况必须挂,那一定要把公章攥在自己手里,章程写清楚权限,但凡超过一定金额的交易,一定要实际控制人再签字确认,最好把权限要求写在给所有合作方的函件里,别不好意思留证据。
我见过太多人像老陈这样,都是亲戚,都是自己人,搞这么多手续显得生分。结果呢?人家真坑你一次,你半辈子攒的家底都没了,到哪说理去?
那如果你是跟对方合作的那一方呢?签大额合同之前,一定要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一定要对方拿出股东会决议或者最新的章程,确认他有签字的权限,所有文件都留好纸质备份,别图省事就信了对方一句话。不然真出了事,你说你是善意的,拿不出证据,法院也没法帮你。
我之前还碰到过一个案例,对方公司早就换了法定代表人,旧的法定代表人拿着旧公章偷偷出去签合同,新公司不认,对方债权人说我哪知道你们换了法定代表人,结果法院查出来,对方三个月前就做了工商变更公示,债权人说自己没看,那法院就认定债权人是非善意,合同直接无效,钱就要不回来。
法律从来都是讲证据的,你自己不上心,别指望别人给你擦屁股。
说白了,法定代表人越权这事,离普通人也不远,开个小公司合伙做点生意,一不小心就踩坑。多留个心眼,比出事了再找律师哭有用多了。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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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调解室手记:说说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效力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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