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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掉花盆砸伤了人:聊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适用

走在小区楼下,莫名其妙被掉下来的花盆砸了胳膊。找了一圈没人认。你说,这官司怎么打? 换作十年前,我接的咨询里十有八九都问这个问题。大多数人第一反应是,我要证明是谁扔的,还要证明他有错对不对?不然赔不到钱。 真不是。今天说的这个规则,就是专门给这种倒霉情况留的后门。

原来它就是把举证责任换了个位置

说实话,很多人一听“原则”“适用”就头大,说白了就是一句话:一般情况,你告人,你得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有错。过错推定反过来,你告对方,对方得自己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错。拿不出来?那就是有错,就得赔。 为啥要这么定?还不是因为双方信息不对等。你一个过路人,被楼上掉的花盆砸了,你怎么证明花盆的主人没放好?人家花盆放自己阳台,人家说我放的好好的,那不得他自己拿证据说清楚吗?对吧?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过错推定适用范围原文截图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过错推定适用范围原文截图
并不是什么情况都能用到这个规则,法律框死了范围,不会乱开口子。比如动物园里你被猴子挠了,动物园得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责任了,不然就得赔。比如你去医院看病,医院把你的病历弄丢了,那医院就得证明自己没过错,不然就得担责。再比如小孩在幼儿园上学摔骨折了,幼儿园得证明自己没看护错,不然就要担责。 这些都是明明白白写好的,不会乱套用。

普通人最容易踩的两个误区

第一个误区,很多人说,高空坠物找不到人,全楼赔就是过错推定。不对哦。那是另一个公平分担损失的规则,和过错推定不是一回事。过错推定是找得到明确的所有人、管理人,只是让对方举证自己没错,找不到人的情况是例外,不是过错推定的常规用法。 第二个误区,只要按过错推定告,我就一定赢?哪有这种好事。规则只是换了举证的人,不是直接判对方输。比如上次我碰到一个案子,台风天窗户玻璃掉下来砸了车,车主告业主,适用过错推定,结果业主拿出证据说自己玻璃刚刚换过,螺丝都是紧的,台风是百年一遇的不可抗力,最后业主没担责。 说白了,规则是帮你省了找证据的麻烦,不是直接给你送赔偿。
小区高空坠物责任划分示意图
小区高空坠物责任划分示意图

真碰到事,按这几步来

真碰到事,按这几步来
真碰到事,按这几步来
先别慌着吵架。第一时间拿手机拍,从整体场景到物件细节,再到你的伤口,都拍清楚。立刻找物业调监控,要求物业把监控录像封存,别等着过了几天监控被覆盖了,哭都来不及。所有的医疗票据、修车发票都整理好,一张都别丢。 然后,找得到责任人的,先面对面聊一聊。聊的时候别发火,就安安静静把事情说清楚,偷偷开个录音。主要问清楚,这个东西是不是归他管,别聊半天连主体都没搞对。 最后真要走到起诉那一步,你不用挖空心思找证据证明对方有错。你只要拿出两件东西就行:一是你确实受了损害的证据,二是这个损害就是对方管控的东西造成的。剩下的,让对方自己拿证据证明他没毛病去。 很多人觉得民法的规则都是给有钱人打官司用的,其实不是,这些看似拗口的原则,全都是给咱们普通老百姓撑腰的。你走在路上平白无故遭殃,总不能让你平白无故吃亏对吧?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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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楼下掉花盆砸伤了人:聊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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