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律己
法治论坛

被误读的收养条件:它不是只给有钱人准备的

上个月收到南京一位读者的来信,小夫妻俩结婚八年没生孩子,攒了二十万首付买了个小两居,去民政局问收养的事,回来跟我说人家说他们条件不够,因为存款没到五十万。

俩人很郁闷,说难道养孩子还得先攒出百万身家才行?其实不止他们,好多人都觉得收养是豪门或者不孕不育的有钱人才能碰的事,收养条件全是卡普通人的门槛。说实话,真不是这么回事。今天就掰扯清楚。

法律里的收养条件,说的到底是什么

很多人以为收养条件就是查你有多少钱几套房,其实不是。所有条件的核心只有一件事:你能不能给孩子一个稳定安全的成长环境。

硬门槛其实没几个。第一个是年龄,必须满三十岁。哪怕你二十七八,事业再成功,经济再宽裕,这个线碰不得。很多年轻小情侣早早就想收养,就是卡在这一步。

再就是子女数量。前几年还说必须无子女才能收养,现在早就改了,你有一个甚至两个孩子,只要符合其他要求,照样可以收养,没那么多死规定。

大家最关心的经济条件,也不是要你有百万存款。只要你有稳定的收入,能保证孩子吃饱穿暖能上学,就够了。那种上来就要你出示五十万存款证明的,都是地方自己乱加的门槛,本身不合法。

最后就是身体,不能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传染病或者精神类疾病,这个大家都懂,为了孩子好。

中国民法典收养条件原文条文截图
中国民法典收养条件原文条文截图

传了好久的两个误区,今天给你纠偏

第一个误区:只有结了婚的夫妻才能收养,单身不行。

不对啊。单身只要满三十岁,符合其他所有条件,照样可以收养。唯一的特殊规定是,如果单身男性收养女性,年龄差必须在四十岁以上。说白了就是保护孩子,不是歧视单身。我身边就有三十五岁的单身姐姐收养了一个小女孩,去年刚上小学,日子过得好好的。

第二个误区:必须经过孩子亲生父母同意,不然绝对不能收养。

也不对。要是孩子亲生父母都已经去世,或者失踪好几年找不到,又或者因为重病、坐牢完全丧失了抚养能力和监护资格,那就不需要他们同意。只要孩子的监护人同意送养,你符合条件,就能走程序。比如之前有个读者,表弟两口子车祸走了,留下个一岁的孩子,自己符合条件,直接办收养就可以,没那么多弯弯绕。

民政部门收养登记办理窗口实景
民政部门收养登记办理窗口实景

真打算收养,先做这三件事

真打算收养,先做这三件事
真打算收养,先做这三件事

第一步,先去你户籍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领一张收养能力评估表,自己先对着填一遍。符合不符合,一目了然。缺什么补什么,年龄不够就等,收入不稳定就先把工作稳下来,全程不花钱,别上来就找中介花冤枉钱。

第二步,要是你收养的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孩子,比如亲哥亲姐家的孩子,提前去派出所开好亲属关系证明。这种情况比收养社会弃婴要的材料少很多,提前开好,少跑好几趟冤枉路。

第三步,如果你的申请被驳回,别直接走。要求工作人员给你出具书面的驳回理由,别只听一句你不符合就完了。很多时候只是材料缺了,不是你本身条件不够。真要是理由不合理,拿着书面材料找当地的公益法律援助机构问,大多都能解决。

不过话说回来,所有的收养条件,本质上都是给孩子把个关。毕竟我们要找的不是一个领养证明,是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家,对吧?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被误读的收养条件:它不是只给有钱人准备的
文章链接:https://m.zhoupulvshi.com/hunyin/3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