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值晚班,本来九点半就能锁门走。
结果推门进来个穿藏青工装的大哥,裤脚还沾着点工地的水泥灰。他在对面的塑料椅上坐了三分钟,手反复搓着工装裤的侧兜,半天憋出来一句:”我之前被关了三十七天,能不能找国家要赔偿?”
那天
他开社区门口的五金店,前年帮隔壁装修的朋友拉了几箱全新的电线,刚好赶上警察抓一个跨区流窜的盗窃团伙,把他当成了销赃的同伙,连夜带走。关了三十七天,检察院说证据不足,不起诉,人放出来了。
他出来之后先回了店,发现因为关店太久,之前交了半年租的门面,被房东转租给了开奶茶店的小伙子。重新找位置租,多花了两万块转让费。街坊邻居见了他,背后总有人窃窃私语,说他是因为犯事被抓的。上次去学校接孩子,同班的家长看见他,赶紧把自己家小孩往身后拉了拉。
他说到这的时候,声音突然低下去。窗外的梧桐叶被风刮得打在玻璃上,啪的一声。谁都没说话。
他不是没想过找说法。一开始听老家的亲戚说,这种事就得闹,拉个横幅堵在公安局门口,不给钱就不走,他都攒了半箱矿泉水,准备第二天一早就去,被他媳妇死拽着回了家。后来他自己跑了三趟,第一次去派出所,人家说案子是检察院撤的,你找检察院;第二次去检察院,窗口的人让他拿材料,他掏出来个皱巴巴的释放证明,复印件上的字都磨得快看不清了;第三次去,他连大门的门禁都没刷进去,保安说你没有预约,不能进。

他说,我就想问问,我这平白无故被关了一个多月,难道就白关了?
后来
去年夏天也来过一个大姐,是做社区家政的。之前因为跟楼下饭店的老板起冲突,被派出所错拘了五天,后来行政复议撤销了那个处罚决定。
她来申请赔偿的时候,拎了个透明文件袋,里面整整齐齐码着所有材料:当初的拘留决定书,复议机关的撤销文书,这大半年来回跑的出租车票,甚至还有她去医院看睡眠障碍的病历——因为那五天的事,她之前找的几个长期雇主都听说了,不敢再找她上门干活,她整夜整夜睡不着,去医院开了助眠的药。
最后她拿到的赔偿,算上那五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还有一笔精神损害抚慰金,算下来比她一开始自己预估的数多了快三倍。她拿到决定书那天,特意买了两斤荔枝塞到我值班的桌子上,说”其实我不是图这点钱,就是想要个盖了章的说法,证明我没做错”。
我当时翻她的材料,最后一页夹了张她写的便签,字歪歪扭扭的,说这大半年跑的腿,没白费。

法律上怎么看
很多人对国家赔偿的认知,要么是”这是公家给的施舍,闹得越大拿得越多”,要么是”我凭自己本事犯的事,凭什么要国家赔”,其实都偏了。
国家赔偿从来不是谁闹谁有理的施舍,是写在法律里的、你应得的权利。
实践里,不是所有被限制过人身自由的情况都能申请赔偿。比如你自己故意编瞎话,把没做过的事揽到自己身上,导致被关的,那肯定拿不到;但如果是因为机关错抓、错判、错拘,最后没有证据证明你有违法犯罪事实,撤案、不起诉、判决无罪的,你就有申请的资格。
赔偿的标准也不是你自己拍脑袋算的。人身自由的部分,是按照上一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算的,不是你说自己开五金店一天流水两千,就按两千一天给你算。精神损害抚慰金也不是只要被关过就一定有,得是确实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影响——比如像那个五金店大哥说的,被街坊指指点点,没法正常生活,有医院的诊断证明,这些才是支撑精神赔偿的依据。
还有个特别容易踩的坑: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是两年,从你知道那个侵权行为发生的那天开始算,不是从你觉得委屈、攒够勇气要维权的那天算。我之前遇到过一个小伙子,被错关了两个月,出来之后总觉得”反正我占理,什么时候去申请都行”,晃了两年多,等他想起来去递材料的时候,早就过了受理期限,连补材料的机会都没有,坐在值班室拍大腿,说自己太蠢。
如果换成你
真遇到类似的事,别上来就想着闹。你拉横幅堵大门,最后自己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被拘,反而给后续的申请添不必要的麻烦。
所有跟这件事相关的纸,不管是盖了公章的决定书,还是你来回跑的车票,甚至是你因为这件事去医院的病历,都别扔。别学那个五金店大哥,把释放证明塞在钱包夹层里,磨得字都快看不清了,到要递材料的时候才发现,连当初的文书都找不齐。
也别信网上那些”包拿赔偿、拿不到不收费”的黄牛。他们收你几万块服务费,拿着你的材料随便递一下,连你该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都忘了提,等你反应过来的时候,时效都快被拖没了。
说实话,我在这坐班这两年,见过太多人一提到找国家要赔偿,整个人都是缩着的,半个屁股挨着椅子边,说话声音小到听不见,总觉得”我是不是在讹公家”。也见过另一类人,只要觉得自己吃过亏,张口就要几百万,少一分都不行,拍着桌子骂,说我们不帮他就是跟公家穿一条裤子。
其实哪有那么多非黑即白啊。法律从来不是给谁当靠山的。它就是个明明白白的标尺,你符合条件,该拿的钱一分不会少;不符合的,你再闹也没用。
那天那个五金店大哥临走的时候,我给他列了个材料清单,告诉他先去检察院把当初的不起诉决定书的原件调出来,再找社区开个这两年因为这件事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明,不用急,慢慢准备就行。他把清单叠得整整齐齐,塞在工装的内兜里,说”原来这事不是我想的那么难啊”。
风从走廊吹过来,带着点楼下梧桐树的味道。是啊,本来就不该那么难。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