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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等离婚才慌,嫁妆归属真不是看谁出的钱

上周在律所楼下的老面馆,碰到个穿oversize卫衣的姑娘,坐我对面红着眼圈哭。

说刚结婚7个月,跟老公因为8万块嫁妆吵到要拎包回娘家住。

当初她爸妈怕她嫁过去受委屈,领证前半个月把攒了多年的养老钱凑了8万,打她常用的那张卡里,说这钱是给她留着应急的,别随便动。结果上周老公说要凑钱还他婚前买的那套小房子的装修贷,让她把这钱拿出来一起还。她不愿意,老公翻旧账,拍着桌子说“你嫁过来了你的钱就是家里的钱,凭什么藏着掖着防着我”。

她懵了。

合着当初爸妈掏心窝子给的嫁妆,现在成了全家的共同财产了?

先掰碎了说:嫁妆到底归谁,根本不看“谁出的钱”



很多人有个死脑筋,觉得只要是女方爸妈掏的钱,不管啥时候给的,不管给的时候说过啥,那铁定是女方的。

真不是。

我见过太多姑娘,领证当天,爸妈一高兴,转了10万到小两口刚开的共同银行卡里,备注写的是“给你们小家庭的启动资金”。后来闹离婚,这10万直接对半分,姑娘一分钱多拿不到——因为给的时候没明确说这钱只给我闺女,法律上就默认是对小两口的赠与。

反过来,要是领证之后,爸妈把钱转到姑娘单独的、从来没跟老公有过资金往来的银行卡里,转账备注写清楚“给我女儿的个人嫁妆”,哪怕是领证之后给的,这钱也大概率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会被分割。

女方单独使用的婚前银行卡和银行转账备注截图
女方单独使用的婚前银行卡和银行转账备注截图


陪嫁的车、金条、压箱底钱,归属逻辑不一样



别觉得所有嫁妆都按“给钱时间”算,有些东西哪怕是领证之后给的,只要能证明是专门给女方个人的,就不算共同财产。

比如婚礼当天,女方爸妈塞到姑娘随身红包袋里的压箱底钱、手腕上戴的奶奶传下来的金镯子,这些都是当着所有亲戚面给女方个人的,哪怕是领证之后办的婚礼,这种专属个人物品,实践中基本都会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男方拿不走。

但陪嫁的车就不一样了。

要是领证之前,爸妈掏钱买的车,写的女方名字,开了两年闹离婚,这车全是女方的。要是领证之后才买的车,哪怕写的是女方名字,只要爸妈买的时候没明确说“这车只给我闺女”,那这车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要折价分的。

还有那种陪嫁的家电、沙发、四件套,别觉得是女方家买的就归女方。要是这些东西是领证之后,小两口一起逛家居城挑的,女方爸妈掏的钱送到新房,那这种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小两口的赠与,要参与分割。但要是领证之前就已经送到女方自己的婚前房子里,或者婚礼前就摆在新房的女方陪嫁专区,那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婚礼上女方佩戴的祖传金镯子特写
婚礼上女方佩戴的祖传金镯子特写


真要掰扯嫁妆归属,这几样证据比啥都管用

真要掰扯嫁妆归属,这几样证据比啥都管用
真要掰扯嫁妆归属,这几样证据比啥都管用


我见过太多姑娘,本来占理,最后因为拿不出证据,硬生生被分走一半嫁妆。

其实根本不用搞什么复杂的公证,花十分钟做好这几件事,能省掉后面一堆麻烦。

头一条,给嫁妆的钱,别转去共同账户。就转到你自己婚前就开的、从来没跟老公混用过的银行卡里,转账的时候让爸妈备注清楚“给女儿的个人嫁妆”,别写“给小两口的家用”“给你们买房的钱”这种模糊的话。

再就是,要是给的是大额的东西,比如车、房,最好让爸妈写个简单的字据,就一行字:“本人于X年X月赠与女儿XXXXX(具体财产,比如宝马X1一辆/现金20万),该财产仅归XXX个人所有,与其配偶无关”,爸妈签个名按个手印就行,不用特意跑去公证处花几千块钱做公证——当然你要是愿意公证更稳,但普通人真没必要花那个冤枉钱。

还有个细节要注意,那些容易混同的东西,比如压箱底的钱、金镯子,别跟你和老公的共同消费混在一起。比如你别把压箱底的红包直接拿去付两个人的出国旅游费,不然时间长了,你根本说不清这钱是你自己的还是共同花掉的。

说到这我又想起之前在面馆碰到的那个姑娘。她那8万是领证前打她单独卡里的,从来没动过,也没跟老公的钱混过。我当时让她把银行流水打出来,把她爸妈当时的转账记录找出来,备注的清清楚楚是给她的个人嫁妆。

就这证据,别说拿出来还装修贷,就算闹到法院,这钱也是她的,谁也分不走。

哦对了,还有个事得说清楚。要是你的嫁妆已经拿来当共同生活的开支花掉了,比如拿嫁妆付了两个人半年的房租、买了日常用的锅碗瓢盆、一起出去自驾游花了,那就别想着往回要了。日常消耗的东西,本来就是两个人一起用的,真闹到法院,也不会支持你把已经花掉的钱再要回来。

别总觉得谈钱伤感情。

真等到要离婚的时候才发现,当初不好意思说清楚的事,全是戳人的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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