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
她在小区门口开了三年水果店,平时进货摆货都自己来,想着现在大家都刷朋友圈,就学着别人的样子,每天拍点新鲜果子的照片,配两句话发圈拉客。那天发杨梅的动态,她照着刷到的别家店的文案改了改,写“杨梅甜过初恋,绝对无农药,吃了降火开胃,小孩吃了不积食”。发出去才三天,就收到了监管部门的询问通知。她越说越委屈,手在围裙上反复蹭,说自己就是个卖水果的,哪知道写两句话还能犯法。“我总不能说我家杨梅酸得倒牙吧?”
后来

法律上怎么看
实践里,判断一句广告文案是不是违规,从来不是看你写得够不够夸张,而是看这句话会不会误导消费者,做出他本来不会做的消费决定。你说你家的冰粉“甜到隔壁小孩都馋哭”,这是修辞,没人会真的敲开隔壁家的门问小孩有没有馋;但你要是说你家的冰粉“吃了能清热解暑治感冒”,这就是实打实的违规——毕竟没人会买冰粉当感冒药吃。大家最容易踩的坑,其实翻来覆去就那几个。一个是没有证据的绝对化表述。别张嘴就来“绝对”“最好”“100%”,这些词看着爽,真要较真的时候,你拿不出对应的证据,比如你说你家的东西是100%棉的,就得有布料的检测报告;你说你家的服务是整条街最靠谱的,就得有能佐证的服务记录。空口说的绝对话,最后都是要为这句话买单的。另一个是把个人感受直接当成普遍承诺。顾客说“我用了这个面膜,觉得皮肤亮了点”,这是他的个人体验,你要是直接把这句话改成“用我们的面膜,7天就能白两个度”,就等于把个人感受变成了对所有消费者的承诺,但凡有人用了没效果,拿着你的文案找过来,你根本没法解释。
如果换成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