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晚上快九点,所里的咨询室进来个小伙子,工装都没换,裤脚还沾着泥,攥着个皱巴巴的医院缴费单,说下班走小巷被人堵了,抢手机的时候他踹了对方一脚,现在对方膝盖骨折要他赔十万,派出所说他可能是防卫过当,他当场差点哭出来。
别上来就怕:先搞懂啥情况才轮得到谈防卫过当
很多人一碰到这种事,第一反应是“我还手了我理亏”,先把自己吓个半死。
真不是。
防卫过当的认定,大前提是你首先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你是为了保护自己、或者别人的人身、财产权利,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做出了防卫行为。要是对方都打完走出去两百米了,你拎个砖头追上去把人拍了,那根本谈不上防卫,更别说什么过当,那就是故意伤害。
刚才那个小伙子的情况,对方是持着半块砖头堵在巷口,张嘴就要抢他刚买的新手机,他刚要喊,对方砖头已经举到他脸跟前了,他一脚踹在对方膝盖上,对方坐地上之后砖头掉了,他转头就跑了,全程没再碰对方。

他一直怕自己踹得太重,把人膝盖踹成粉碎性骨折是过当。其实你得先看,当时的侵害是不是正在进行——对方举着砖头要抢的时候,你踹他那一下,是为了制止侵害,这个前提是站得住的。要是当时他踹完对方,对方已经没反抗能力了,他又上去补了两脚,那才可能往过当上靠。
防卫过当法律责任认定,从来不是“谁伤重谁有理”
我做这行快八年,见过太多当事人,一看到对方躺医院、诊断书写着重伤,就先怂了。
真别。
认定是不是过当,核心就俩硬指标:第一,是不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第二,是不是因此造成了重大损害。俩条件缺一个,都不算防卫过当。
什么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不是要求你在那种肾上腺素飙升、吓到手抖的瞬间,精准拿捏“推一下”和“踹一脚”的力度差。是看当时的场景下,你做出的反应,是不是一个普通人正常会做的选择。对方拿砍刀追着你砍,你哪怕抢过刀把对方划成轻伤,都谈不上过当;但要是对方只是推了你肩膀一下,你直接掏出水果刀把人捅成重伤,那这就明显超了。
什么叫重大损害?实践里一般就是指重伤、死亡的结果。要是你防卫的时候把人打成个轻伤,哪怕力度稍微大了点,也不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更谈不上要负刑事责任。

之前有个当事人咨询,邻居家的狗冲出来咬他,他拿棍子打跑狗的时候,棍子不小心扫到了狗主人的胳膊,造成轻伤。对方报警说他防卫过当要赔,最后调解的时候我们把情况一说——当时狗已经扑到他腿边了,他拿棍子挡是正常反应,而且也只是轻伤,根本够不上防卫过当的标准,最后对方也没好意思再讹。
别信网上那些“还手就是互殴”的鬼话。真要是符合正当防卫的前提,哪怕最后有损害结果,也得先拿这两个硬指标卡,不能谁伤得重就谁占理。
真摊上事了,你第一步别乱操作

我见过最亏的当事人,就是一听到警察找、对方要赔偿,吓得赶紧把钱打过去,还在派出所写的认错书上签了字,等我们介入的时候,证据都被他自己弄没了。太亏了!
碰到这种事,第一时间别跑,就留在现场打110,如实说清楚当时的情况:对方先动的手?拿了什么东西?说过什么话?你当时是怎么反抗的?周围有没有监控?有没有路人看到?哪怕你觉得是小事,也别隐瞒,更别为了“表现好”就主动揽责任。
第二,对方要是找你要赔偿,别随便答应。尤其是对方说“你不给钱我就让你坐牢”这种话,你直接告诉他走法律程序就行。很多时候对方就是吃准了你怕担责任的心理,故意往多了要。要是真的认定是防卫过当,法律规定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不是说只要定了过当就一定要去坐牢,实践里很多情节轻微的,最后都是不起诉,或者判个缓刑。
哦对,还有个事要提醒:别事后自己去找对方“私了”的时候,乱录一些对你不利的音,比如你自己说“当时我下手重了点”,这些东西到了法庭上都是对方拿来打你的证据。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