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值班到十点半,喝了三杯凉掉的大麦茶,翻今天的调解记录,满脑子都是张阿姨皱着的眉头。
那天
张阿姨六十二岁,退休语文老师,平时买菜都挑最新鲜的肋排,给上高中的孙子炖汤。上周她在常用的买菜APP上下单,付完钱等了三天,收到的箱子里装的全是带淋巴的冻边角料,凑起来还不到两斤。
找客服退,客服甩过来一句“您下单时已同意《生鲜特殊品类不退换协议》,概不退款”。
她当时就懵了。
我让她打开APP给我看现在的支付界面,那个“立即支付”按钮占了屏幕三分之一,红得发亮,按钮下面紧挨着一行淡灰色的字,字重轻到几乎和白色背景融为一体,旁边还有个默认打勾的小方框,写着“我已阅读并同意《生鲜品类特殊售后规则》”。
我把随身带的老花镜递给她,她凑上去看了三秒,骂了一句脏话。
谁会看啊?
当时满脑子都是赶紧付钱,下午接孙子的时候顺路就能拿回家炖汤,那个灰字小到要把脸贴到屏幕上才能看清,谁能注意到旁边还有个默认勾上的框?

平台派来的调解代表还挺理直气壮,说他们已经在界面上公示了协议,用户点了支付就代表同意,完全符合流程。张阿姨当时拍着桌子说,我要是知道买了坏的不能退,我能在你这买三斤排骨?我闲的?
后来
我们调了平台提供的历史界面存档,才发现更离谱的事。那个藏在支付按钮下面的协议链接,点进去之后整整十七页,里面明明白白写着“所有生鲜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哪怕变质发臭、缺斤短两”,整个下单流程里,从来没有单独弹窗提示过这个规则,那个勾选框从用户进入支付页面开始,就是默认打勾的,你要是没特意点一下取消,根本发现不了。
太欺负人了。
上周来的那个刚毕业的小伙子我也印象深,穿个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攥着皱巴巴的简历,说找了半个月工作,好不容易看到个合适的兼职。某接单APP的首页大字号写着“日结300,无押金,时间自由”,他点进去注册,填了身份证、刷了人脸,最后提交的时候,页面最底部一行小字,写着“注册即同意扣除20%服务费,入驻费199元将在首笔工资中扣除”。
他当时想退出来,人脸信息已经提交了,客服说他已经同意了规则,不能撤销。
法律上怎么看
说实话,干了快三年调解,见过太多这种事,说穿了就是格式条款的猫腻。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必须用足够醒目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那些会直接影响对方权利义务的条款,比如免责、扣费、不退换这些。
什么叫足够醒目?实践中,不是说你把字放那就行。你得让普通人一眼就能看到,比如字体加粗,用和背景反差大的颜色,或者单独弹个窗,让你手动点“我已阅读”,而不是默认给你勾上,藏在支付按钮的最下面,字小到要拿放大镜看。
如果平台没有尽到这个提示义务,消费者完全可以主张这些条款根本不算数,不是双方达成的有效约定。别听平台拿什么“电子协议已生效”吓唬人,法律写得明明白白,没有合理提示的格式条款,根本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如果换成你
真遇上这种事,不用慌。你能做的其实很简单。
下次点“支付”“注册”“同意”之前,多花十秒钟,把整个页面上下划到底。别嫌麻烦。默认打勾的框,手快点一下取消,尤其是那些写着“同意自动续费”“同意第三方共享信息”“同意特殊售后规则”的,看着就不对劲。
要是真踩了坑,别上来就跟客服扯嗓子骂,先把你当时的操作界面录屏存好,哪怕事后找同版本的APP界面截个图也行,和客服的聊天记录别删,这些都是能拿得出手的证据。
平台要是拿那堆藏着的条款压你,你就直接说,这个条款没有以合理的方式提示我,我不认可这个约定。协商不成打12315,或者上互联网法院在线提交材料,不用跑断腿。
我们每天都在划这些手机APP界面,总觉得那些字小的、藏得深的,都是无关紧要的废话。可就是这些废话,哪天你踩进去了,就是真金白银的损失。
别等吃亏了才想起划页面的最后那一行字。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