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律己
法治论坛

写熟人的故事之前,先搞懂这些传记写作的规矩

上周整理攒了半尺厚的读者来信,翻到封寄自苏州的平信。信封上的字歪歪扭扭,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写的。
她说奶奶去年冬天走的,活了八十九岁。一辈子裹过小脚,逃荒到江南,在巷口支了个糖粥摊子,卖了四十二年。她想把这些事写下来,打印成小册子给家里的小辈留个纪念。结果刚在家族群发了前三段,小姑姑直接打了电话过来,说她歪曲奶奶的形象,要找她算账。
她在信里写得委屈:我写的都是我亲眼看见的啊,我从小在奶奶身边长大,奶奶怎么对我,我怎么就不能写了?
说实话,这种困惑我每个月都能收到好几封。很多人觉得传记写作是作家的事,是写名人、写企业家的事,跟普通人没关系。其实根本不是——你给家里老人写的生平回忆,你在朋友圈发的关于老同学的成长故事,甚至你在网上写的自己当年和某个人的交往经历,只要内容能让熟悉的人一眼认出写的是谁,就触碰到了传记写作的法律边界,根本不是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

你以为的”写回忆”,在法律上到底算什么


很多人对这类写作的理解,还停留在”我手写我心”的阶段,总觉得自己写的都是亲身经历、亲眼所见,凭什么要受条条框框的约束。
先把最实在的边界说清楚:只要你写的内容,是围绕特定自然人的生平选择、私人生活、过往经历展开的,不管你写的是自家长辈,还是多年未见的旧友,甚至是早就断了联系的前任,这类内容都属于涉及他人人格利益的传记类写作,受民法典里关于名誉权、隐私权的条款约束。

普通人伏案写家族长辈生平回忆的场景
普通人伏案写家族长辈生平回忆的场景


这里没有什么高深的法条。说白了就是两个不能碰:一是不能故意写贬损人家的内容,让别人看了觉得写的这个人品行有问题、道德有瑕疵;二是不能把人家从来没打算公开的私事,捅到所有人面前。
举个最常见的例子。你写爷爷当年年轻的时候,因为家里穷,把刚出生的小女儿送了人。这事爷爷活着的时候,从来没跟任何一个邻居提过,是你偶然翻到他压在箱底的旧日记才知道的。哪怕这事百分之百是真的,你把它写出来发到公开的网上,也是越界了——因为人家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把这段经历公之于众,你没有权利替人家把藏了一辈子的心事摊开给所有人看。
真的不是你矫情。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说你就不能写了。只要你写的内容是人家愿意公开的,没有故意丑化,没有歪曲事实,哪怕写点当年的糗事,比如奶奶年轻的时候偷摘过邻居家的枇杷,爷爷年轻的时候攒了三个月的钱给奶奶买了块绒布,这种带温度的细节,根本不会有什么问题。

两个最容易踩的误区,我见过太多人栽跟头


第一个误区,就是觉得”我写的是真人真事,有凭有据就不算侵权”。
前两年有个退休的老教授找我咨询,说他写自己年轻时候的导师,把导师当年跟师母在家吵架,摔了暖水瓶的事写进了回忆录,印了两百本送给学校的老校友。结果师母看到了,直接找上门来,要求他把所有印好的小册子都收回来销毁。
你说他写的是不是真的?是真的,他当年就在导师家里做客,亲眼看见的。但问题是,那是人家夫妻关起门来的私事,从来没打算让外人知道。你哪怕有十个证人证明这事发生过,只要你把人家不想公开的私人生活细节写出来,就过了线。
第二个误区,是觉得”我又不拿这个赚钱,随便写写怎么了”。
太多人跟我抬过这个杠:我写东西不出版,不拿稿费,不接广告,纯纯的个人分享,凭什么要担责任?
举个真事。有个姑娘把自己以前的同事写进了自己的公众号,说人家当年在公司上班的时候,偷偷拿过办公室的打印纸回家给孩子做手工。她的公众号粉丝才两百个,大半是自己的亲戚朋友,一分钱广告收入都没有。结果那个同事看到了,直接找了律师要她道歉。最后她不仅删了文章,还在共同的朋友群里公开道了歉——因为那个内容写出来,让其他同事看了对她的评价变低了,哪怕你不赚钱,只要造成了人家的社会评价降低,就要担责任。

普法专栏作者坐在书桌前整理读者来信的场景
普法专栏作者坐在书桌前整理读者来信的场景


真要动手写之前,这三步能帮你省掉大半麻烦


别一上来就想着要写一部多么厚重的家史,很多麻烦其实提前走两步就能避开。
头一件,先找你写的内容里涉及的、还在世的当事人,把你准备写的核心内容大概跟人说一句,问一句”我准备写这些关于你的事,你有没有觉得哪里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不用搞什么签授权书、走公证那套流程,普通人的写作本来就不需要那么复杂的手续。只要对方说哪段不想让你写,你删掉就行。比如你写你舅舅当年高考复读了三次才考上大学,舅舅说这事他现在的同事都不知道,不想被翻出来,你把这段删了就完了,比真等人家找上门再删,要体面得多。
再就是,涉及到已经去世的长辈,写之前别光听某一个亲戚的一面之词。之前那个苏州姑娘的事,后来她仔细翻了家里的旧东西,才发现她写的”奶奶当年逃荒的时候把妹妹弄丢了,之后一辈子大大咧咧不把这事放在心上”,其实是小姑心里记了几十年的事——奶奶每次提到这件事都要掉眼泪,根本不是她写的”大大咧咧”。她就是因为没摸透事情背后的情绪,写的时候太想当然,才惹得小姑生气。
还有啊,写完如果打算发在公开平台,别着急点发布,把涉及到具体人名、具体住址、具体工作单位的细节模糊掉。比如你写巷口的阿婆卖了四十年酱菜,就别直接写”阿婆在某某路32号卖酱菜”,改成”老巷口的阿婆守着酱菜摊子过了半辈子”就行。既不影响故事的温度,也不会让对号入座的人觉得被冒犯。
别嫌麻烦。
其实说到底,传记写作从来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事。你写的是带着温度的回忆,不是写可以随便博眼球的猎奇故事。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步,很多根本没必要的矛盾,从一开始就不会发生。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写熟人的故事之前,先搞懂这些传记写作的规矩
文章链接:https://m.zhoupulvshi.com/hunyin/45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