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制度的基础画像

实务中的情景对比
我接触过两个案情相似的案子,判决结果天差地别。 第一个,母亲和丈夫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回了外地娘家,三个月没回家也没给孩子打生活费,孩子由父亲独自照顾,正常送托上学,衣食住行都没耽误,爷爷奶奶申请撤销母亲的监护权,法院最终驳回了申请。 第二个,同样是三个月没管孩子,母亲离家时把三岁孩子反锁在出租屋里,自己出去旅游赌博,邻居闻到异味报警时,孩子已经发了高烧饿了两天,法院直接判决撤销母亲的监护权。 你看,结果的差异根源在哪?是否对被监护人造成实质的严重损害。这就是唯一的关键区分变量。很多人觉得我只是偶尔偷懒,偶尔脾气不好,怎么就会被撤销监护权?偷懒到让孩子饿肚子,脾气不好打到孩子进医院,那就是质变,和普通的教育疏忽、暂时有事委托他人,完全不是一回事。对吧?

风控的具体落地动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