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律己
法治论坛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考量因素——以网络交易为切入视角

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精准界定

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保护的是自然人的人身权益,以及附着人身利益的特定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说实话,权利义务天生不对等。被侵权人要承担“损害达到严重程度”的举证责任,而侵权人只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前提下才需要赔付。很多人搞不清这点,上来就漫天要价,结果当然不如预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原文

同场景不同判的核心差异在哪

同样是网络冲印平台丢了客户寄来的照片,两个案子结果天差地别。
第一个案子,客户丢的是刚拍的婚纱照,自己手机里还有全套原片,商家只是弄丢了冲印好的成品。法院只判商家退冲印费,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第二个案子,客户寄的是母亲五十年代留下的唯一一张底片,要冲印放大做遗像,商家整个快递给弄丢了,找不回来。法院最终判商家赔偿三万八千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你猜关键在哪?是否为具有高度人身纪念意义的不可替代特定物。这就是法官裁量时捏的最重的那块砝码。差这一个条件,数额能差出几十倍,对吧?

不过话说回来,哪怕都是不可替代的特定物,过错程度不一样,数额也不一样。商家只是正常分拣不小心丢了,和商家明知是纪念物还随便扔,后者判的肯定更高。

2022-2024网络交易精神损害赔偿裁判数据统计图
2022-2024网络交易精神损害赔偿裁判数据统计图

从实证数据看裁量规律

从实证数据看裁量规律
从实证数据看裁量规律

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公布的2022—2024年度网络交易侵权案例显示,86.7%获得支持的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都满足了不可替代+高度人身意义两个核心条件。
数额分布也很有意思,5000元到20000元占了六成,超过10万元的不到3%,只有那种造成了非常严重后果的,比如侵犯人格权导致受害人出现严重精神障碍的,才会判到十万以上。
除了刚才说的那个核心变量,法官还会看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侵权人的获利情况,这些都是加减分项,但从来不会超过核心变量的权重。

给普通人的三个实操建议:

事前寄运特定纪念物时:拍摄三张不同角度的物品清晰原图,上传个人加密云盘存档,在快递面单备注栏手写物品的纪念属性,请派件快递员签字后,将面单拍照保存到手机本地。

事中得知物品丢失时:立刻通过平台官方文字通道和商家沟通,明确告知物品的特殊意义,不要只谈价格,把完整沟通记录截图导出存到个人U盘。

事后进入协商或诉讼阶段:将亲属关系证明、物品的原始来源凭证按顺序编号装订,提交给法院的复印件上自己标注骑缝标记,留存一套完全相同的复印件备用。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考量因素——以网络交易为切入视角
文章链接:https://m.zhoupulvshi.com/hunyin/1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