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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解除法律程序:普通人看得懂的实操指南

前几天在小区菜场碰到住三号楼的陈阿姨,拎着菜篮子抹眼泪。她三十年前抱养了儿子,好不容易给娶了媳妇,结果儿子染上赌债,天天回家逼她卖房子,现在就想跟儿子彻底断了关系,问我是不是双方签字说断就能算数。 很多人觉得收养关系解除是很远的事,其实真不是。谁家都可能碰到难解的疙瘩,走到这一步,得按法律来,不然留一堆后患。

到底什么是收养关系解除法律程序?

说白话,就是你当初走合法程序建立了收养关系,现在因为种种原因,双方过不下去了,想要彻底切断法律上的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就得走这个官方认可的程序。不是你自己发个声明登个报就算数的。 目前法律分两种情况处理。 如果双方都同意断,那就是协议解除,只要都协商好了,财产啊养老啊都谈妥了,直接去民政办手续就行。如果一方要断,另一方不同意,那就得走诉讼解除,让法院来判。 不是随便想解除就能解除的。法律有边界:养子女还没成年的,一般不能随便解除,除非送养人和收养人协商一致,要是收养人有虐待、遗弃养子女的情况,送养人才能主动要求解除。养子女满了十八岁成年了,要是亲子关系恶化,没法一起生活,不管你有没有财产纠纷,都可以要求解除。
收养关系解除法定流程示意图
收养关系解除法定流程示意图

两个常见误区,好多人都踩过坑

第一个误区: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就不用管养老了。 说实话,真不是。我碰到过好几个当事人,六十多岁了,解除收养的时候只想着赶紧断干净,忘了提生活费的事。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如果收养人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养子女还是要给生活费的。哪怕你断了关系,这么多年的养育事实在那,该尽的义务跑不了。 第二个误区:我没办过正式收养登记,不用走程序,直接散伙就行。 这个错得离谱。不少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的收养,那时候制度还不健全,很多人没登记,属于事实收养。这种要是想要解除关系,也得走法定程序,不然以后涉及到财产继承、拆迁补偿,全是扯不清的纠纷,到时候法院认的是合法解除的证明,你自己说的不算。
民政局收养登记办事窗口实拍
民政局收养登记办事窗口实拍

真要走到这一步,按这三步来

真要走到这一步,按这三步来
真要走到这一步,按这三步来
第一步,先找第三方居中协商。能不动法院就不动法院,找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当地民政部门的收养管理窗口,大家坐下来把条件谈开,财产怎么分,养老怎么安排,都谈清楚,比打官司省时间省钱,也留几分体面。 第二步,协商一致的,直接办解除登记。带好双方的身份证、原来的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去当初办理收养登记的民政部门办手续,当场就能拿到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法律效力就有了。 第三步,协商不成的,准备材料去法院起诉。你要做的就是,先整理好收养关系的证明,不管是原来的收养证,还是居委会开的事实收养证明,然后整理好关系恶化的证据——比如对方不赡养的聊天记录,家暴的报警记录,邻居的证言都可以,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立案,等开庭判决就行。 不过话说回来,能走到收养这一步,本来都是抱着好好过日子的心思,真要走到解除,没人愿意。可要是真过不下去了,也别硬扛,法律给了你抽身的路,按程序走就好。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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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收养关系解除法律程序:普通人看得懂的实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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