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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构成要件——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什么是民法上的紧急避险

很多人对紧急避险的印象,只停留在刑法里,其实民商事领域天天都可能碰到。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它保护的是正在面临急迫危险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本质是法益冲突时的”保大弃小”,权利义务的不对称性很明显:只要符合构成要件,避险人不用对造成的损害担责,责任全归引发险情的人。

民法典紧急避险构成要件认定对照表
民法典紧急避险构成要件认定对照表

合法和违法的核心区分在哪

说两个我见过的真实判决,你一眼就能懂。

第一个案子,小区一楼住户出门忘了关燃气,阀门漏气整间屋都是煤气味,邻居闻着不对,敲了十分钟门没人应,怕爆炸直接砸了防盗网破窗进去关了阀门,最后户主起诉邻居要求赔门窗钱,法院判邻居不用赔。这是合法的紧急避险。

第二个案子,一个司机开车走神,快撞上前面的车才猛打方向,自己撞到了路边的路灯杆,转头起诉路政部门,说自己为了避前车才撞的路灯,属于紧急避险,要求路政赔自己修车钱。法院直接驳回了诉求。这根本不叫紧急避险。

两者的差别,说白了就是是否存在正在发生的、现实的急迫危险。第一个案子,燃气泄漏随时可能炸,整栋楼的人都有危险,是真的急迫。第二个案子,危险是司机自己走神造出来的,本来就不该存在,哪来的避险前提?

说实话,很多人错就错在把自己惹出来的祸,当成了需要避险的危险。这说破天也站不住脚啊。

2020-2022民商事紧急避险案件要件不成立占比柱状图
2020-2022民商事紧急避险案件要件不成立占比柱状图

普通人怎么避开紧急避险的法律坑

普通人怎么避开紧急避险的法律坑
普通人怎么避开紧急避险的法律坑

2020—2022年度,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公开收录的民商事紧急避险案件中,超过六成的原告主张不被法院支持,核心原因就是构成要件不满足。多数人踩坑,都在证据没留对。

遭遇突发险情准备采取避险动作前,掏出手机对险情现状拍摄3秒以上清晰短视频,原始文件存储在手机本地相册,不要转发压缩。

避险过程中如果必须损坏他人财产,全程拍摄你的避险动作,明确记录险情和损害的因果关系,不要删除任何原始拍摄内容。

对方就损害赔偿找你协商或调解时,将留存的音视频复制一份交给调解组织,自己始终保留原始拍摄载体不外借。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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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紧急避险构成要件——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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