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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明白:紧急避险构成要件,普通人一看就懂的普法

上个月,一个读者找我咨询。他下班开车经过小区门口,一个老太太突然从两辆停着的车中间穿出来,他为了不撞老太太,猛打方向蹭到了停在路边的奔驰,修车花了六万。他说他全责,保险只赔一半,问我能不能有别的办法。其实,他这个行为完全符合紧急避险,不该他全赔。问题就出在,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紧急避险构成要件是什么,遇到事只知道自己赔钱认栽。

合法紧急避险的四个核心构成要件,白话讲清楚

第一,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现实危险。不是你脑补出来的。你走在路上觉得后面有人要追你杀你,结果人家只是同路,你把人手机抢了跑了,这不算,因为危险根本不存在。也不是危险已经结束了,或者还没发生。比如人家昨天说要打你,你今天就把人东西砸了,那也不算。

第二,避险的目的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你要是偷了人家包,人家追你,你为了跑把路人撞倒受伤,这不算。因为你保护的是你偷来的赃物,本身就不合法。你为了救自己家被淹的房子,拆了邻居家的防水墙淹了别人家,那也不对?不对,你救自己房子是合法的,但只要符合其他要件,其实也能算,只是要赔合理的部分,别杠。

第三,必须是迫不得已,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要是有别的办法能避开危险,你偏选了损害别人权益的方法,那也不算。比如刚才那个老太太的例子,要是路很宽,你完全可以踩刹车停下来,你偏打方向撞车,那肯定不算。说实话,这个要件就是逼你选伤害最小的办法。

第四,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简单说就是,你保下来的权益,得比你损害的大。你为了保自己的一万块手机,把别人撞死了,那肯定超了。生命权永远比财产权大,这个是底线。

刑法紧急避险构成要件逻辑梳理图
刑法紧急避险构成要件逻辑梳理图

两个最常见的误区,很多人都搞错

第一个误区:谁都能随便用紧急避险?不对哦。法律上有个明确的例外,就是对自己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你不能拿紧急避险当借口。比如消防员,着火了不能说我怕被烧我不去了,说我紧急避险,那不行,你担了这个职责,就得冲上去。再比如警察,抓坏人不能说我怕挨刀我不去,那也不行。

第二个误区:很多人把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搞混,觉得我只能对着给我带来危险的人动手。不对。正当防卫是对着伤害你的那个人出手,紧急避险大多是损害无关第三人的较小利益,来避开更大的危险。刚刚说的躲老太太撞奔驰的例子,奔驰车主就是无辜的第三人,你损害了他的财产,保护了老太太的生命,生命价值比财产高,符合构成要件,就是合法的紧急避险,不该你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适用场景对比图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适用场景对比图

真遇到事,普通人按这三步走

真遇到事,普通人按这三步走
真遇到事,普通人按这三步走

第一步,先固定好现场证据。拍清楚危险来源的位置,你避险的行动轨迹,看看周围有没有公共监控,找得到目击路人的话,留个联系方式。别觉得反正我撞了东西我理亏,直接挪车走人,到时候连说清楚的依据都没有,平白吃亏。

第二步,主动找负责的机关说明情况。如果是交通事故就找交警,要是遇到其他治安相关的就找派出所,把前因后果说清楚,要一份书面的情况记录,留好底。后面不管是协商还是走后续程序,这都是最硬的证据。

第三步,要是有争议,先找免费渠道问清楚。现在全国都能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各地社区也都有驻点的公益法律顾问,花不了什么成本就能搞明白自己的情况符不符合紧急避险,别自己瞎扛,也别脑子一热就签不合理的私了协议。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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