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去年春天找我的时候,脸都白了。
她发了一张私人海岛度假的海景照到小红书,转头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原告是照片背景棕榈树后面,那个模糊得快要看不清的中年男人张诚。
张诚说他那天和情人私会,特意包了半片沙滩躲清净,被林晓一拍,全圈里朋友都认出来了,要求林晓删帖赔二十万精神损失费。
一张照片扯出来的边界争议

你拍海的时候,刻意找角度把张诚框进去了吗?林晓头摇得像拨浪鼓。
说实话,这类案子我一年能接五六个,大家对隐私权保护范围与例外情形的误解,比我抽屉里的委托合同还多。
判断边界的标尺其实很简单

我给上周刚咨询过的王磊都用院子打比方。
王磊一开始还没懂,追着问那公共场合呢?
你家院子砌了墙、围了篱笆,明确说了不让外人进,这院子里的事儿,就在隐私权保护范围里,谁闯进去拍谁侵权。
张诚总不能说,我逛景区拍风景,还得提前扫一遍所有角落把你裁出去吧?
开放的公共空间本来就是所有人共享的,你自愿出现在这里,就不能要求所有人都给你让路。
三个扎心的常见认知误区
做街拍号的阿凯就这么跟我杠过,说只要在公共场合拍的,怎么用都没问题。
我问阿凯你上次拍那个在公园假山后面哭的小姑娘,人特意躲起来不想被认,你特意凑上去拍脸发“都市人崩溃瞬间”吸粉,这能算例外吗?
做美妆号的李萌萌之前就犯过第二个错,说只要打了码就肯定没事。
李萌萌拍商场偶遇女明星苏晴出轨,给人脸打了码,发了“某流量小花秘密约会”的稿子,照样被告。
苏晴脖子上那颗标志性的星星纹身,全粉丝都知道是谁,你打码有什么用?核心是你拍了人家不想公开的私人约会,这不因为打码就变成合法的。
开公司的老赵去年栽过第三个跟头,觉得只要我是为了公司管理,拍什么都算例外。
老赵辞退摸鱼的员工,拿出来的证据是监控拍的员工私人微信聊天记录,镜头直接对着员工工位的手机屏幕。
这已经超出了企业管理的合理范围,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最后老赵还是赔钱和解,丢了面子又亏了钱。
法官裁量的真实思路是什么样的

我去年代理林晓这个案子,主审的陈法官给出的观点特别实在。
陈法官说,判断是不是在隐私权保护范围里,核心看两点。
陈法官说第一,你有没有把这件事、这个场景当成私人的,有没有采取足够措施隔离公众。
陈法官说第二,拍摄的人有没有刻意去曝光你的私人生活,有没有用来牟利或者恶意抹黑。
放到林晓这个案子里,张诚包了半片沙滩,但没要求封闭整个区域,只是自己躲在树后面,林晓拍风景偶然入镜,也没刻意指向张诚,更没拿这个蹭流量造谣。
所以最终法院认定,这件事属于隐私权保护范围与例外情形里的合理例外,林晓不侵权。我们赢了官司。
三个能直接用的避坑建议

我的助理苏苏帮客户处理内容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扫一遍所有背景。
但凡背景里有刻意躲着人的身影,能裁就裁,能打码就打码,几十万赔偿,够我那实习生小周开十个月工资了!
做街拍、发偶遇内容的,阿凯你记好了,只要人脸清晰能被认出来,一定要拿到人家的同意,别抱侥幸。
哪怕流量再诱人,别碰别人不愿意公开的私人场景,例外从来不是乱拍的挡箭牌。
装监控的业主和开公司的老板,老赵你听好了,你的权利边界,到别人的隐私范围就必须停下。
别把你的合理权利,变成侵犯别人隐私的借口,监控装办公区、装自家门口没问题,别对着人家的更衣室、别对着对门的入户门。
隐私的本质,是你我选择谁能看见自己的权利,你得守好自己的,也别闯进别人的。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