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投诉的法律画像
噪音投诉本质上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核心的请求权基础来自两处: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也就是说,不受不合理噪音打扰,是法律明确赋予你的人格权利,保护的法益就是你的私人生活安宁。其二,针对物业服务场景,《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要求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说实话,这里的权利义务是明显不对等的。你只需要证明你是小区业主,你确实受到了噪音的持续打扰。对面不管是扰民的邻居还是物业,都要拿证据证明自己没过错。
裁判中的两类情景对比

实证数据观察
2021—2024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的《物业纠纷案件司法审判报告》显示,噪音投诉类案件已经占到相邻权纠纷总量的36.8%,涨幅连续四年超过15%。 这份报告里还有两个很有意思的数据:超过78%的败诉业主,都是无法提供噪音持续发生的有效凭证,全靠口头陈述,没办法让法官确认噪音的真实存在。而超过61%的败诉物业,都没办法拿出自己已经对扰民行为采取过劝阻、报备措施的证据,只能默认自己未尽到管理义务。 说白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句话放在噪音投诉里,比任何其他类型的案件都贴切。
可落地的风控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