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见义勇为,到底算什么?
很多人对见义勇为的印象,都是跳河救人、徒手抓歹徒这种惊天动地的事。其实不是。
法律上给的定义翻译成大白话,核心就是三个字:无义务。也就是说,你本身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职责要去做这件事,纯粹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别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主动出手,这就是见义勇为。
警察下班抓小偷,算,因为下班了他没这个值班职责。保安上班抓小偷,不算,那是他本职工作该做的。医生在医院救死扶伤不算,你路上去给突发心脏病的人做心肺复苏,就算。
就这么简单。
适用边界其实也清晰:你不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不能是你的分内事,满足这两点,出手就是见义勇为,法律就给你撑腰。

普通人最容易搞错的两个误区
说实话,我接触过好多咨询的人,问到最后都是卡在这两个问题上,今天一次性说清楚。
第一个误区:我救人的时候不小心伤了人,我得赔钱?
去年有个咨询,一个小伙子看见一个女孩被骚扰,上去拉架,推了那个骚扰者一把,对方没站稳后脑勺磕在台阶上,缝了四针,对方要小伙子赔几万。
小伙子吓得不行,说我是见义勇为,怎么还要我赔钱?
这里直接给你说法律的结论:见义勇为造成损害,只要你不是故意为之,见义勇为者不用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民法典里专门给好人定的规则,就是怕好人寒心。你上去拉要被车撞的人,力度没控制好把人摔伤,不用赔。小偷自己逃跑的时候摔了,也不用你赔。
第二个误区:我受伤了,凶手跑了找不到,我就只能自认倒霉?
不少人都这么想,我开头说的那个张哥的事,就是这样。很多人觉得,找不到侵权的坏人,那没人给钱,我只能自己扛。
不对。法律说的很清楚,侵权人跑了或者没钱赔,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什么意思?就是你救的那个人,或者因为你受益的那个人,得给你补钱。至于补多少,看你受伤的情况,看对方的经济能力,法院一般都会支持合理的请求。除此之外,各地都有专门的见义勇为基金,认定之后也能给你补助。

真遇上事,普通人该做哪三件事?

不过话说回来,光知道法律撑腰不够,你得知道真出事了怎么保住自己的权益,给你说三个具体可操作的步骤,没什么成本,照着做就行。
第一,先固定证据,别忙着去医院或者追人就把这事忘了。掏出手机,拍一下现场的情况,记清楚周围哪里有监控,跟在场的目击者要个联系方式,方便后面作证。要是你自己受伤走不开,让同行的朋友或者旁边热心人帮你弄,这个是后面一切的基础,没证据,说破天也没用。
第二,申请见义勇为认定。很多人不知道去哪里申请,其实每个县级以上行政区都有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一般都设在当地政法委,你搜一下就能找到电话地址,带好你的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现场的证据过去申请就行,不用你找律师,很多地方都可以网上提交材料,很方便。认定之后,你不仅能拿奖励,还能优先享受各种保障,后面要维权也容易多了。
第三,协商不成直接走法律途径,别自己憋着。如果侵权人赔不起,受益人也不愿意补,你可以去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符合条件的话会给你派免费的律师,你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主张你的补偿请求。不用怕打官司麻烦,简单的民事案件走简易程序也花不了多少钱,合理诉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其实我做了十年公益律师,见过太多见义勇为之后寒心的例子,也见过很多好人最后拿到了该有的保障。我从来不说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冲上去,那是道德绑架,你要是觉得自己没能力,先报警,先打120,那也不丢人。但要是你真的出于良心出手了,你得知道,法律从来不会让好人吃亏,你自己也要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