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有个开水果店的老陈找我咨询。他在小区门口租了个门面,签了五年合同,刚干满一年,市政突然出通知,要把小区门口那条路全封了修地铁,一修就是两年。
本来生意全靠过路客和小区居民随手买,封路之后连门都不好进,老陈每天进的水果烂在柜里卖不出去,还要交八千块月租。干了三个月亏了快十万,想退租不干了,房东说合同没到期,退租就要赔三个月违约金。换你你急不急?
老陈说,这又不是我想违约,路都没了我怎么做生意?难道就得自认倒霉?
其实老陈遇到的这个事,完全可以用情势变更合同变更解除的规则来解决。很多人觉得这是只有大公司才用得到的法律术语,跟普通人没关系,其实大错特错。小到租房租门面,大到合伙承包工程,哪天遇上不可控的突发变化,这个规则就是你的救命稻草。
到底什么是情势变更?大白话掰明白
说直白点,就是签合同的时候,双方都按当时的情况谈好了条件,结果签完合同之后,出了一个双方都完全想不到的变化——这个变化既不是你故意搞鬼,也不是他故意挖坑,完全是意料之外的事,要是还按原来的合同履行,对其中一方特别不公平,甚至根本就履行不下去了。这个时候法律就站出来说公道话,允许你们改一改合同,实在改不了,就解除合同,不让无辜的一方亏到倾家荡产。
我国民法典里明确写了这个规则,给了普通人这个维权的依据。

说清楚规则,再说说适用的边界,不是什么事都能往上套的。
第一,这个变化必须是签合同时根本没法预见的。如果签合同的时候你已经知道要修地铁了,还贪便宜租了门面,那肯定不算。第二,这个变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不能是你自己经营不善亏了,也不能是对方故意违约,那是另一回事。第三,必须是继续履行原合同会明显不公平,或者根本履行不了,只是少赚一点,那还够不上。
别踩坑!两个常见误区要记清
说实话,我接过太多咨询,90%的人对这个规则都有误解,我挑两个最常见的说说。
第一个误区:只要我做生意亏了,就能用情势变更解除合同。不对。开奶茶店选错位置亏了,卖衣服换季囤货砸手里了,这些都是正常的商业风险。做生意本来就有赚有赔,哪能亏了就让法律帮你买单,对吧?商业风险是你签合同的时候就应该想到的可能性,当然不能算情势变更。
第二个误区:只要认定是情势变更,我就能免费解除合同,不用掏一分钱。不对。法律的逻辑是先变更,后解除。真构成情势变更了,首先是让你们双方协商改合同,比如原来八千月租,现在封路人流少,改成四千,合同继续履行,只有实在改不成了,才会支持解除合同。而且就算解除,你也要给对方合理的补偿,毕竟对方也没做错,不能让对方平白无故受损失。

真遇上事了,按这三步走没问题

要是你真倒霉,遇上了符合情势变更的事,别慌,按这几步来,成本低也合法。
第一步,先把证据固定好。不管是修路的通知,还是政府的政策公告,还是疫情管控的文件,统统都存好,纸质版留好,电子版备份,现场拍清楚照片视频,空口说没用,裁判只认证据。
第二步,主动找对方协商解决。法律本身就鼓励先协商,你拿着证据跟对方说清楚现在的处境,大家各退一步,要么降点租金延期履行,要么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谈成了就签个书面的补充协议,省钱省时间,比打官司舒服多了。
第三步,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如果合同约定了仲裁就去申请仲裁,没约定就去法院起诉,把你的证据和诉求说清楚,由裁判机关来认定是不是构成情势变更,该变更合同还是解除合同。
说到底,这个规则的本质就是讲公平,不会让无辜的人因为从天而降的变化走投无路,但也不会为你自己该承担的风险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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