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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在零下196度的“孩子”:冷冻胚胎到底算谁的?

十几年前我还在基层法庭的时候,接过这么个案子。小两口结婚好几年怀不上,做试管婴儿,成了俩胚胎先冻着,打算调好身体再移植。结果男的出差遇车祸,人没了。公婆要留着儿子这俩骨血,女方说我年纪年轻轻要改嫁,这东西得按我想法来。两边闹得红头胀脸,堵在法庭门口都差点动手。

搁以前,这事儿连听都没听过

你说这叫什么事儿?放五十年前,谁能想到法官还要判冻在冰里的玩意儿归谁? 往远了说,古代别说冷冻胚胎,连人工授精都没人敢想。整个封建社会就认生出来的娃,没落地的都不算正经后代,更别说还冻在实验室里的那点儿细胞了。就算是民国,西医进来了,也没这技术,连医生都不知道这玩意儿能冻起来存着。 国内头一批冷冻胚胎纠纷,都是八九十年代之后才冒出来的。那时候别说法条,连学界都吵不出个一致意见。我们办案子,全靠摸着良心揉,两边都可怜,怎么揉都有人不满意。
医院液氮罐冷冻胚胎储存室
医院液氮罐冷冻胚胎储存室

吵了二十年,终于说清冷冻胚胎算啥

那时候吵得最凶的就是,冷冻胚胎到底算人,还是算一件东西? 说它是人吧,它就针尖儿大一点,连子宫都没进,连完整的器官都没分化,怎么能算法律意义上的人?总不能说我冰箱里存了俩胚胎,就得算我有两个孩子,分遗产还得给他们留份吧?不对。 说它是普通物件吧?它又带着夫妻俩的基因,是从活人身体里取出来的生殖细胞,你能把它当成普通的器官组织买卖吗?更不对。 说实话,吵了快二十年,打了无数官司,才慢慢磨出来现在的共识。冷冻胚胎不是人,也不是普通的物,它是带着遗传信息的特殊身体组织,权利只属于当初提供精子卵子的夫妻俩。 啥意思?就是说,俩人都活着的时候,得俩人都同意,才能移植、销毁或者怎么处理,一方说了不算。要是俩人离婚了,没谈拢,医院谁都不能给,就冻着。要是一方没了,那另一方有优先处理的权利,要是俩人都没了,两边父母可以共同监管,也不能随便卖。 我当年接的那个案子,最后就是按这个思路调的,女方同意等公婆找了代孕?不对不对,代孕违法,最后是女方同意把胚胎的监管权给公婆,但是承诺永远不拿出来移植,就留个念想,这事才了了。
法院冷冻胚胎继承权纠纷庭审现场照
法院冷冻胚胎继承权纠纷庭审现场照

普通人存冷冻胚胎,这几个坑绝对不能踩

普通人存冷冻胚胎,这几个坑绝对不能踩
普通人存冷冻胚胎,这几个坑绝对不能踩
现在不少年轻人图方便,先冻胚胎冻卵子,打算晚点生孩子,这本来是好事。但是提前不捋清楚,很容易惹麻烦。我给你说几个我总结的土办法,都是打官司打出来的教训。 第一,一定要提前签书面协议说清楚处理规则。不管你们俩现在感情多好,提前说好,要是离婚了,胚胎怎么处理,要是一方出意外了怎么办,白纸黑字写清楚,比啥都强。 第二,该续费续费,不要了就及时办销毁。别存了之后就不管了,过了十年八年想起再来要,要么医院已经处理了,要么你自己都忘了当初放哪儿了,平白闹一场。 第三,一方出意外的,尽快明确权利,别拖。拖得越久,亲情磨没了,最后只能对簿公堂,赢了官司输了感情,犯不上。 第四,绝对不能找无资质的地下机构储存。别说技术没保障,真出了纠纷,你连说理的地方都找不到,哭都没地方哭。 不过话说回来,科技走太快,法律永远跟不上新东西。今天有冷冻胚胎,明天指不定又出来什么新玩意儿。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提前说开,丑话说在前面,总比事后撕破脸强。 你说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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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冻在零下196度的“孩子”:冷冻胚胎到底算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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