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国贸负一层的冰室碰了阿凯。
阿凯做美妆短视频,黑眼圈快掉到下巴了。说上个月接了六位数的品牌活儿,剪片子的时候图省事儿,在某AI平台AI生成音乐当BGM,放出来不到一周,收到法院传票。
一个叫阿明的独立音乐人告他侵权,说那首歌里的主和弦走向,和阿明去年存进网易云草稿箱的未发表Demo一模一样。
法官判案不认“AI背锅”,只认人
阿凯见我第一句话就是,那是AI做的啊,又不是我抄的,怎么就找上我了?
说实话,很多人第一反应都是这个。
著作权法管这叫“人类思想的独创性表达”,你把这个事儿类比成点外卖就懂了。你开餐馆,进了一份小偷偷来的烤鸭做成菜卖给客人,你说“鸭不是我偷的”,能脱责吗?

责任永远落在操作AI生成音乐的人身上,跑不掉。
绝大多数人踩的三个认知坑
第一个坑,阿凯原话:“平台说AI生成音乐可以商用,我就放心了啊。”
我去年处理过阿泽的案子,阿泽就是做AI音乐平台的,私下聊的时候他自己承认,平台训练AI的数据集里,八成以上的作品没有拿到原作者授权,全是爬来的。
平台说的“可商用”,只代表平台不告你,不代表真正的原创作者不找你麻烦。
第二个坑,阿婷说的,阿婷是做美妆直播的,她上次剪背景乐,AI生成音乐之后改了三个音符,就说这是自己的原创,还去登记了著作权。
改三个音符,跟把别人的高考作文改三个错别字当成自己的投稿有区别吗?核心旋律还是人家的,照样算侵权。
第三个坑,老周跟我拍胸脯说,我AI生成音乐就是给自己剪vlog发朋友圈,又不赚钱,总不会有事吧?
老周是开MCN的,居然犯这种错。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的传播权,哪怕你一分钱不赚,只要把作品放到网上让不特定的人看到听到,原创作者就能起诉你侵权。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法律确实追不上技术更新。
就像十几年前共享单车刚出来的时候,城管还到处锁车,说占道经营,现在规则不也顺了?AI生成音乐也是一个道理,法律没写清楚AI本身能不能拿著作权,但偷了别人的东西喂AI,这个事儿,现有规则就能管。你拿刀砍人,总不能说刀是无罪的,就放了砍人的吧?
我去年旁听了南城法院的一个类似案子,法官写的判决观点我至今记得,写得特别实在:“AI生成音乐技术本身不被法律禁止,但AI生成音乐时如果依托了未获授权的他人在先作品,生成结果本质是对他人成果的拼接挪用,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个能直接落地的避坑动作

第一,要求平台出示训练素材的授权证明。别听什么“我们爬的都是公开数据”,公开数据不代表没有著作权,没有拿到授权就是白嫖。平台拿不出来,哪怕免费,也别碰。
第二,登记著作权一定要写清楚你对AI生成音乐做了什么调整。改了配器就写改配器,加了人声就写加了人声,调整了旋律走向就写调整了旋律,别上来就写“纯原创”,真出事儿了,反而会被认定成故意侵权,赔得更多。
第三,商用一定要买一份音乐版权保险。现在这类文创版权保险一年也就几百块,真被起诉了,律师费和赔偿都能覆盖,花小钱买太平,太值了。
技术永远是给人省事的工具,不是帮人偷东西的遮羞布。
偷来的果子,终究是要还的。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