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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免费源代码开源,你改了卖钱还要告我?

上个月老周蹲在我律所会客区,烟抽了半盒,脸黑得像碳。

他做了五年独立开发者,去年闲得慌把自己写的电商插件源代码开源,放Github上给新人练手用。

结果上周收到法院传票。

告他的人,是半年前fork了他代码改了个分销版,卖了两千多份的贩子。那贩子反过来告老周,说老周后来放在官网的版本抄了他改的新功能。

谁能想到?

法院认的不是”开源”两个字,是你怎么约定的

很多人刚接触这个,上来就想当然。

去年找我咨询的小李,说自己copy了一段别人的代码,人家标了开源,怎么还被告了?

说白了,很多人搞不懂,你放出来给别人用,不是把版权扔了。

就像你把自己做的便当放公司茶水间,贴了”随便拿,只能自己吃”,有人拿了转手卖便当,那就是违反约定。

著作权法管这叫侵权。

Github开源项目授权协议选择页面
Github开源项目授权协议选择页面

不同的说法,法律效力完全不一样。

小李用的那段代码,原作者标了GPL协议,要求改了之后也得源代码开源,小李偷偷闭源卖钱,那不告你告谁?

换做MIT协议就不一样,人家本来就允许你拿去改了商用,只要标原作者就行,告也赢不了。

踩烂坑的三个认知误区,全是当事人的血泪

第一个误区,找我咨询的大张,开初创公司的,说”反正源代码开源就是无版权,随便拿不犯法”。

错的离谱。源代码开源本身不代表放弃著作权,只是原作者给了使用者特定范围的授权。

没在授权范围里用,哪怕代码是公开的,照样是侵权。

第二个误区,做前端的阿美,去年接了外包,抄了一段开源代码,说”我只改了变量名和注释,就是我的代码了”。

你可拉倒吧。法院认的是实质性相似,核心逻辑、代码结构都是原作者的,改几个变量名,跟抄了别人论文把张三改成李四有什么区别?

该侵权还是侵权。

第三个误区,接外包的老王,跟我说”我用了源代码开源的代码,就算侵权也找不到我头上”。

太天真了。现在Github存了所有的版本提交记录,人家原作者花十块钱做个区块链存证,一抓一个准。

前年杭州判的案子,被告就是这么想的,最后赔了十七万,一分没少。

区块链电子存证平台开源代码存证记录页
区块链电子存证平台开源代码存证记录页

法官判案到底在看什么?掏掏内部的话

法官判案到底在看什么?掏掏内部的话
法官判案到底在看什么?掏掏内部的话

上个月刚拿到判决的那个案子,就是老周告贩子那个,法官在合议庭意见里写了段挺实在的话。

我给你复述一下:源代码开源的初衷,是让更多开发者站在前辈的肩膀上做事,降低整个行业的创新成本,不是给懒汉白嫖劳动成果,更不是给坏人反过来咬原作者的机会。任何违反开源协议约定,拿了分享的好处反过来损害原作者权利的行为,著作权法不会支持。

最后法院判那个贩子赔了老周十二万,还得下架所有卖的代码。

说实话,现在新技术跑的太快,法律确实跟不上。

就像十年前共享单车刚出来的时候,交通法没专门写过共享单车的停车规则,不代表乱停就合法。现在源代码开源火了,法条没把每一种协议都写进去,不代表你违反规则不用担责。

法官说到底,就是看你讲不讲规矩,有没有尊重别人的劳动。

三个能直接照着做的避坑动作

如果你自己要把代码源代码开源,第一件事,把授权协议文件放在代码根目录,哪个协议写的明明白白,允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别只在README写一句”本项目开源”就完事。

你说不清楚,后面出事吃亏的肯定是你。

如果你要用别人的源代码开源代码,先翻一遍人家的授权协议,看清楚要求再动手。GPL协议要求你改了也得开源,别抱着侥幸闭源卖钱,那就是主动送人头。

不管你是放代码还是用代码,存好证。发布时间、协议内容,该存存好,真出事了,你拿得出证据才能占理。

靠规则撑起来的分享盛宴,没规矩的人吃不起。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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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我免费源代码开源,你改了卖钱还要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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