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林小宇攥着法院传票敲我律所门的时候,指尖还在抖。
他大三,靠接短视频博主的单子做视频封面制作,每个月稳定能赚两三万,比我刚工作那会赚得多太多。
这次找我,是因为某MCN机构告他侵了权。告的点是什么?说他给甲方视频封面制作的时候,抄了人家爆火封面的构图和配色。
对吧?很多人觉得不就是个封面?至于打官司?还真至于。
法院认不认,核心看这一点
很多人上来就问我,我改了色,换了字,挪了人物位置,算不算原创?
我给你说法院的判断逻辑,不用扯法条。著作权法管这叫”独创性”,你就理解成,这东西里有没有你自己的脑子在里面。
就好比,张阿姨去菜市场买了相同的青菜萝卜,李阿姨也买了,张阿姨做出来清炒,李阿姨做出来红烧,那就是两个不一样的菜。
王凯给博主做视频封面制作,用了同款网图素材,调了冷色调,把标题字放在左下角留了大面积空白突出人物,这就是你的东西。
要是你直接把人家爆火封面的人物换成甲方的,字的位置大小配色全抄,那就是抄。

三个踩过坑的错误认知,个个要命
第一个误区,当事人陈佳佳跟我说:”我就是找个参考,又没全抄”。
去年陈佳佳给一个美妆博主做视频封面制作,把人家10w赞封面的三段式黄金构图、红唇放中间配白边字体的排版全照搬了,就换了个口红的产品图,她说我没全抄啊,我换产品了啊。
不对。只要你核心的表达,就是让用户一眼记住的创意部分,抄了,就算侵权。很多人觉得我改了10%就不是抄,太天真。
第二个误区,当事人赵磊说:”我用的是免费素材网站下的图,凭什么告我”。
上个月刚结的案子,赵磊给健身博主做视频封面制作,从某免费素材站下了一张肌肉男的图,直接用了,结果那图是人家独立摄影师拍的,根本没授权给素材站商用,最后赵磊和甲方一起赔了八千。
免费不等于免费商用,记住这句话。别心存侥幸。
第三个误区,当事人刘萌萌说:”封面就是个引流的图,又不是正片,不算作品”。
很多人都这么想对吧?封面才多大点东西,不就是拼个图加几个字?还能有著作权?
还真能。只要你在视频封面制作的时候,对素材的选择、排版、色调调整有自己的独创性选择,那就属于受保护的美术作品,一样受著作权法保护。反过来,你抄别人的,人家一样能告你。

法官判案,其实就看这几个细节

开头找我的林小宇,案子最后调解结案,法官在合议的时候说的一段话,我记得特别清楚,大概意思是:”短视频行业竞争激烈,爆火封面的设计表达本身就是创作者的核心劳动成果,普通用户做视频封面制作时,应当对已公开的知名封面设计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刻意模仿核心表达谋取流量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合理参考的范畴,构成侵权”。
林小宇就是太贪了,把对方三个月内三个爆火封面的构图、配色、字体位置全抄了,连字间距都没改,人家告的是著作权侵权加不正当竞争,最后调解赔了两万。说实话,真不冤。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AI做视频封面制作这么火,法律确实跟不上技术更新的速度。
我给你打个比方,现在的著作权法就像是十年前买的合身风衣,你长胖了它还能拉一拉伸一缩凑合用,但勒肯定是有点勒,真出了事儿,法官还是会往”谁得利谁负责””有没有原创劳动”这个方向靠,别拿AI当挡箭牌就行。
给你三个直接能拿来用的避坑动作,都是我从几十个案子里磨出来的。
第一条,做视频封面制作的时候,如果要参考别人的爆款,改创意别只改元素。人家把脸放左字放右暖色调,你就把脸放中下字放顶调冷色,核心创意改了,谁也告不了你。
第二条,所有素材,一定要找明确标注了可商用授权的,别贪便宜下免费无授权的,哪怕花几十块买个终身商用授权,比事后赔几万强太多。
第三条,接活做视频封面制作的时候,合同里一定要写清楚,要是因为封面侵权出了事,责任怎么分担,别为了接活自己全揽下来,赚两千块赔两万,犯不上。
别拿创作者的劳动不当钱,你糊弄版权,官司就会糊弄你钱包。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