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在法院门口碰到张磊。
他开了个小厂做电热毯,去年为了赶新品上市,直接把同行卖火的那款产品使用说明书,扫了描改几个字就印包装上了。
对方直接起诉,最后判赔18万。刚好够他小厂三个月的利润。
他蹲在台阶上抽烟,说我哪知道这破说明书还能有版权?

法院认不认定产品使用说明书是作品?就看这一点

很多人第一反应,不就是列参数写注意事项吗?哪来的版权。
我去年跟王凯聊这个事,他说那参数不都是国家标准定死的吗?我总不能改了参数骗用户吧?
这话半对半错。参数本身确实不受保护,可你怎么把这些参数、说明组织起来,这个过程就是创作啊。
举个例子,同样是说额定功率,你是把它放在第一行最显眼的位置,还是藏在注意事项角落?你是写“本产品额定功率2000W,禁止放在被子里使用”,还是写“2000W 禁捂”,这就是不同的选择,对吧?
著作权法管这叫独创性。只要是你自己选的、编的、排的,跟别人的不一样,就算作品。
反过来,如果所有人的说明书都是千篇一律的“生产厂家、地址、参数”,那确实不算。可现在大部分品牌,为了让用户看得懂,都会花心思改措辞排版面。
张磊那个案子里,对方为了让老人看得清,把注意事项全部标红放大,还加了“插电前摸一摸插头有没有破”这种口语化提示,这就是实打实的独创性啊。
三个错到离谱的认知误区,我见太多人踩
第一个误区,王凯跟我说,我就抄了参数部分,创作部分我没碰啊。
错。参数本身是公开的,但你排列参数的顺序,给每个参数加的注解,甚至空格留白的位置,只要你抄了别人原创的编排,那就是侵权。我见过更夸张的,对方说明书里印错了一个型号的标点,抄的人连错的地方都一模一样,你说这怎么洗?
第二个误区,李萌做电商代发,她跟我说,说明书是供应商给我的,我哪知道侵权不侵权?
错。你把这份说明书印在自己产品包装上,放在自己商品详情页,就是你在使用侵权作品啊。除非你能拿出供应商给你的合法授权书,不然连带责任跑不掉。李萌去年那个案子,最后赔了三万块,就因为懒,没找供应商要授权。
第三个误区,赵强开淘宝店卖小工具,他说不就是几百字的说明书,也配叫作品?
错。著作权从来没说字数少就不是作品。你几百字的说明书,每一句措辞都是自己想的,编排是自己调的,那就是受保护的。反过来,哪怕你写了几万字,全抄的,也不是你的。

法官判案,到底怎么裁量?

我去年拿到一份判决,写得特别实在,我至今存着。
法官说:“产品使用说明书生来就是功能性的,但不能因为它有功能,就否定它的著作权。只要创作者在文字表述、内容编排上加入了自己的智力判断,就符合作品的要求,抄袭者应当承担责任。”
说实话,法官其实不爱纠着法条抠,就看两点:第一,你是不是真的自己做的说明书?第二,你抄的部分,是不是别人有独创性的部分?
只要两个都占,赔多赔少的问题,跑不了。
三个随手就能做的避坑动作

第一,自己重新做。哪怕你照着公开参数整理,也重新写一遍,重新排一遍版,别懒到直接扫图描。花两百块找个大学生做,都比抄了赔十几万强。
第二,拿别人的说明书,一定要拿书面授权。供应商给的也不行,必须白纸黑字写清楚,允许你用在你的产品上,文件存好,哪怕存在邮箱里都行。
第三,自己做的说明书,留好底稿。word的修改记录,排版的源文件,都存好,哪天被别人抄了,你告人家的时候,这就是最硬的证据。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人就是抱着侥幸,觉得大牌子不会盯着我这种小厂告。
真等传票寄到家门,才追悔莫及。
别拿运气当法律,省出来的这点功夫,不够赔一次的。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