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7 18:31:42 分类:法律科普
法官认的核心标准,其实就一件事
很多人一听著作权就头大,说白了不就是“谁拍的归谁”吗?
还真不是。
王凯去年找我帮他处理过类似的事,他买了个上万的微单,全程放丈母娘家,他老婆周末去给孩子拍照片,离婚的时候他说相机是我的,所以照片著作权是我的。
著作权法管这叫,设备出资不等于创作出资,说白了,类比一下就懂:就像你去朋友家借了锅炒菜,菜炒好了难道归锅的主人吗?对吧?
除非你提前白纸黑字说好,拍的东西归谁,不然谁按的快门,著作权就是谁的。
离婚争夺抚养权提交的照片证据原件
普通人踩最多的三个坑,个个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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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坑,张敏上次碰到的情况是,男方说,我出的钱拍的亲子照,买的相机,著作权肯定是我的,张敏当时没反应过来,差点吃了大亏。
这是最常见的误区:出钱的才是著作权人。
事实上,哪怕你用的是对方的相机,你选角度、抓表情、选时机按下快门,这个过程就是你的创作,著作权就是你的。影楼拍的亲子照反而要注意,除非合同写了著作权归你,不然默认是影楼的,这点别搞反。
第二个坑,赵晓燕离婚前所有的孩子照片都存在男方的家用硬盘里,自己手机里只有缩略图,她跟我说,那这些照片肯定算男方的了对吧?我拿不到原图是不是就不能用了?
当然不对。
著作权归属从来不看文件存在谁的硬盘里,哪怕你把原图发给他了,只要你是拍摄者,你就永远享有著作权,你有权拿来当证据,这点对方钻不了空子。
第三个坑,刘强请孩子的外婆帮自己拍了很多带娃的日常照片,他说我亲妈拍的,本来就是给我用的,著作权肯定是我的对吧?
还真不一定。
按照规则,谁拍的归谁,外婆拍的,默认著作权是外婆的,哪怕你们是亲母子,对方真要在法庭上较真,你拿不出授权,证据就可能不被认可,你说冤不冤?
法官真碰到这种事,会怎么裁
我去年经手了一个案子,陈曦和林楠争抚养权,陈曦手机里存了200多张从出生到四岁的带娃照片,全是她拍的,林楠一口咬定,相机是我婚前买的,内存卡也是我的,所以照片著作权是我的,陈曦无权使用这些照片当证据。
法官最后写的观点很有意思,我记到现在:“拍摄者通过自主构图、选择拍摄时机与拍摄角度,完成了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即使拍摄使用的设备归他人所有,也不改变拍摄者享有涉案照片著作权的事实,涉案照片可以作为证明陈曦长期抚养孩子的证据予以采信。”
说白了,法官看的核心就是,你有没有动脑子创作,不是看你有没有出设备。
抚养权纠纷著作权争议判决书原文截图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大家都习惯拍成长vlog,剪短视频,存在共享云盘里,新技术出来,法律永远慢半拍。就像你十几年前没法想到,人人都能拿手机拍几千张照片当证据,就像你没法想到,几十年前的法条不可能提前把这种情况写得明明白白。法律的滞后性,就像是你买鞋,永远是脚先长,鞋才跟着改,不可能提前给你做一百年的鞋。
我给你三个能直接照着做的避坑方法,记好。
第一,你拍的所有带娃照片、视频,一定要存一份原文件到自己的私人云盘,别图方便全丢家庭共享云盘里,我见过太多人离婚了拿不到原文件,站在法院门口干着急。
第二,找父母朋友帮你拍带娃的内容,随口提一句就行,“这些照片我留着,以后万一用到哦,授权给我使用哦”,怕不好意思就微信发一句留痕,几块钱流量的事,能帮你避免天大的麻烦。
第三,去影楼拍亲子照、成长册,签单的时候多问一句,“这些照片的著作权归我吗”,真在意就加一行手写备注,别傻乎乎签了格式合同,最后想用的时候被卡脖子。
争抚养权拼的从来不是谁能抢东西,是你真的陪孩子走了多少路,别栽在你自己亲手拍的照片上。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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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抢娃时拿出百张成长照,著作权竟卡了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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