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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巷旧物摊的百万官司:捡拾物品背后看不见的红线

上周和开文创店的老陈在茶馆碰面。 他烟抽了半盒,皱着眉说自己摊上事了。 去年逛城市边角的旧物市场,花五十块收了一捆捆好的旧素描稿。 据说是九十年代美院毕业生清画室扔出来的,他挑了几张风格对味的,装裱挂店里,还印到自己品牌的笔记本封面上。 卖了快一年,上个月突然收到法院传票。 原作者找到了,开口要二十万侵权赔偿。 核心争议很简单:捡来的东西,就能随便捡拾物品吗?

法院认的不是“你捡没捡”,是两码事

旧物市场废弃美院素描稿捡拾现场
旧物市场废弃美院素描稿捡拾现场
很多人第一反应都是,我捡的就是我的了啊。 张阿妹捡了别人扔的空矿泉水瓶,瓶子归她没错。 可瓶子瓶身上印的卡通图案,版权还是原作者的,没人敢说你捡了瓶子就可以随便捡拾物品。 著作权法管这叫,作品著作权,和承载作品的原件所有权,本来就是分开的两回事。 李军捡了知名编剧丢的剧本草稿,草稿纸所有权归你,可剧本的著作权还是人家的,你不能拿去拍网剧。 就这么简单。

坑了无数人的三个误区

坑了无数人的三个误区
坑了无数人的三个误区
我听过最多的错话,来自开淘宝店的老王。 他说“都扔垃圾桶了,那不就是放弃版权了吗?我捡的怎么不能捡拾物品?” 别瞎扯。人家扔的是占地方的画纸,不是扔了自己辛辛苦苦画出来的作品的权利。 除非原作者白纸黑字写了,我放弃这个作品所有著作权,不然扔废纸就是嫌占地方,跟放不放弃权利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第二个错话,来自做文创设计的赵晓燕。 她捡了人家的线稿改了改色调,说“我都改了这么多了,当然是我的原创啊”。 改多少才算原创,核心看你有没有新的独创性表达。 你拿人家的人物素描改个背景换个颜色,主体构图人物造型全是人家的,那本质还是捡拾物品别人的作品,算不得你原创。 第三个错说法,来自开咖啡馆的孙磊。 他捡了几张旧摄影作品挂墙上,说“我又没卖作品,就是装点一下门面,怎么就侵权了?” 只要你是用来给自己店引流,属于营利性活动,那就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 真追究起来,一点错都没有。你别说挂墙上,哪怕发你自己公众号涨粉,一样侵权。

法官判案的真实思路

知识产权法庭著作权侵权案件庭审现场
知识产权法庭著作权侵权案件庭审现场
我前两年代理过一个几乎完全一样的案子,法官最后写的判决说理,我至今都记得。 大概意思是这么说的:捡拾物品他人丢弃在公共空间的作品原件,仅能取得原件的所有权,不能推定著作权人同意行为人捡拾物品该作品。 著作权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加上去世后五十年,不会因为一张纸被扔掉就自动进入公共领域。 最后判被告赔了八万七,还停止了所有相关产品的销售。 说实话,这个赔偿额,放在现在这类案子里,真不算高。 但很多人觉得捡来的东西天经地义,真拿到判决书才懵。 不过话说回来,法律其实也留了口子。 你要是捡了个作品,真的只是自己在家挂着欣赏,不对外展示不商用,那其实算合理捡拾物品,不会找你麻烦。 法律不是不让你捡东西,是不让你拿别人的版权赚钱。 真遇到喜欢的旧作品想捡拾物品,第一件事,尽你所能找原作者要授权。 找不到就找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询问授权渠道,别嫌这点麻烦,真被告了,那点麻烦根本不算什么。 第二,从二手市场、旧物摊买作品原件,一定要留好所有交易凭证,一定要提前问清楚卖方能不能给你著作权授权,别光掏钱买了纸,就默认连版权一块给你了。 那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第三,真收到传票了别硬扛,也别直接上来就给人打钱。 先找懂著作权的律师捋清楚责任,很多时候都能协商出一个双方都接受的数额,不至于把家底赔进去。 捡得走承载作品的纸,捡不走别人名下的权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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