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6 05:31:45 分类:法律科普
上周三我值班,锁都摸了,玻璃门被推开,带进一脑门的汗。
那天
一胖一瘦两个女人,走在前面的瘦阿姨嗓门先压下来,说我就是要个说法,我没做错什么。后边跟的胖阿姨脸涨得通红,说你演都演了,还说没做错?
瘦阿姨是小区夕阳红戏剧社的张社长,胖阿姨李姨,同小区开水果店的。张阿姨他们最近排新戏,广场公演,讲的是原配抓小三的家务事,挺热闹,每次围满了人。
问题出在角色身上。戏里的小三留短卷发,爱穿红外套,开了家小区门口的水果店,还天天勾搭男主不回家。你说巧不巧?李姨就是短卷发,爱穿红外套,小区门口开水果店。
这下炸了。全小区遛弯的都对着李姨指指点点,跳广场舞都没人愿意跟她站一块,说怪不得你家老公天天晚归,原来人都把事搬台上演了。李姨说她三天没敢出摊,躲在家里哭了两回,找张阿姨理论,张阿姨说她不对号入座,我这是戏剧表演,虚构的,你自己心虚怪得着谁?
社区广场业余戏剧表演排练现场
我给两个人倒了水,张阿姨还在念叨,不就是排戏乐呵吗?至于闹到调解室?李姨捧着杯子,手指都在抖,说我活了五十多岁,从来没被人这么糟践过。
说实话,那瞬间我也有点感慨。好多人都觉得,戏剧表演不就是台上闹着玩吗?哪能跟真事扯上关系。可偏偏就是这种公开的、大家都看见的“闹着玩”,伤人最重。
扯到法律上,其实没那么复杂
我没翻法条本,这种事实践里见得不算少。
戏剧表演当然有创作自由,哪怕你是业余玩票,也可以写故事排故事,没人拦着。但自由有边界,你的笔你的台词你的台,不能踩在别人的权利上。
只要你的角色,让普通观众看完能明确对应到现实里某个特定的人,还加了贬损、丑化的内容,造成对方的社会评价降低,那就构成侵犯名誉权,不管你有没有写对方的真名。
张阿姨一开始不服,说我又没提李姨名字,怎么就对应上了?我问她,排戏的时候你是不是跟社里的人说,原型就是门口开水果店那个李姨?她一下子就哑了,后来低头承认,说那天撞见李姨跟老公在小区门口吵架,随口跟社员聊了一句,没想到排着排着,所有人都往那个方向靠,为了好看,还加了不少没影的台词,就是为了让看戏的人觉得“真实”,有瓜可吃。
她本来就是图个演出效果,哪里会想什么法律。
社区调解室名誉权纠纷沟通现场
我跟她讲,你图热闹,人家要过日子。你在广场演,全小区几千人都看了,这个伤害已经造成了。实践里法院判这类案子,一般就是要求停止演出、公开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还要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真不是吓唬你。
后来张阿姨也软下来了,说我真没想着害她,就是排戏排糊涂了。最后达成的结果是,张阿姨带着戏剧社的人给李姨公开道歉,那场戏再也不演了,张阿姨自己掏了两千块,算作李姨这几天没出摊的损失和精神补偿。
走的时候李姨说,其实我也不是要讹钱,就是要个说法,让大家知道我不是那种人。张阿姨也叹口气,说以后排戏再也不敢乱拿身边人当原型了。
要是你也在玩戏剧表演
要是你也在玩戏剧表演
不管你是业余社团排戏,还是学生排毕业作业,哪怕就是抖音上拍个表演类的段子,这条边界都得清楚。
你演虚构的架空人物,谁都对应不上,那完全没问题,爱怎么演怎么演。可要是你想拿身边真实的人当原型,还涉及到不好的内容,听我一句,一定要提前跟人家说清楚,拿到对方的同意。
最好留书面授权,哪怕没有书面,也要在有双方的群里说清楚,对方明确回复同意了,再把聊天记录存好,这就是你的关键证据。别觉得都是熟人,口头说一声就行,真闹起来,你拿不出证据说对方同意了,吃亏的肯定是你。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你真碰到被人在表演里影射攻击了,也别憋着。先留证据,把表演的录像拍下来,把旁人议论你的记录存好,先找地方调解,调解不成再走法律程序,总能讨回说法。
我做调解这么久,见过太多本来挺好的事,就是因为少了这一步提醒,最后变成仇人,本来是娱乐的戏剧表演,最后变成给自己添堵的麻烦,真的不值当。
法律不是拦着你创作,是帮你把边界划清楚,玩得开心也别碰别人的底线,对大家都好。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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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调解室碰到的一场戏剧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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