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开说:紧急避险到底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上的紧急避险,说白话就是,遇到正在发生的危险,为了保住更大的合法利益,迫不得已损害了另一个更小的合法利益,这种情况法律是免你责任的。那具体要符合哪几个构成要件,法律才认?我给你掰碎了说。
第一,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正在发生的
不是你脑补出来的危险。你走在路上看谁戴个帽子长得像通缉犯,就觉得人家要抓你,撞了人家的摊子,那不算,你得赔。也不是危险已经过去了,或者还没到来,比如昨天有人骂你说要杀你,你今天转头把人家车砸了,说我怕他来杀我我先避险,那也不算。
第二,你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的更大利益
你为了藏毒品躲警察,撞了路人的东西,那不算,你的利益本身就不合法,法律不保护。而且得是“保大舍小”,命肯定比钱大,健康肯定比财物大,这个逻辑要对。
第三,你没有其他选择,迫不得已才这么做
要是你能躲能跑,你不躲不跑,直接撞人家东西,那也不算紧急避险。比如酒驾的车过来,你旁边就是空的人行道,你不躲,偏推人家电动车挡着,那不行。
第四,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你不能为了保住你的一千块手机,把人家十万的车给撞报废了,那超过限度了,超过的部分你还是要担责任。

两个最常见的误区,多数人都错
说实话,刷短视频看碎片化普法,很多人都被带歪了。我挑两个错得最多的说说。
第一个误区:只要我遇到危险,不管什么情况,都是紧急避险。
真不是这样。有个最核心的点——自己招来的危险,不能算紧急避险。比如你跟人家打架,你打不过人家,人家追你,你跑的时候撞了路边的店,你说我是紧急避险?凭什么?危险是你自己挑起来的,责任得你自己担着。还有那种本来就是你职业上要面对危险的,比如消防员不能说我怕烧到我,我推开群众自己跑,那不算,你职业本身就要承担这个风险。
第二个误区:紧急避险只能损坏人的利益,不能害无辜好人。
大错特错。刚好反过来。紧急避险本来就是可能损害无辜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啊!开头那个读者的例子,他推的电动车车主,就是无辜的第三人啊,那为什么能算紧急避险?因为他是为了保命啊。要是你直接对着撞你的酒驾司机撞回去,那叫正当防卫,不叫紧急避险。很多人把这两个搞混了。对吧,这个点真的太容易错了。

不过话说回来,开头那个读者要不要赔?其实不用他赔,他符合紧急避险构成要件,按照法律,这个赔偿应该由引起危险的酒驾司机出,你看,搞懂了要件,一下子就说清了责任是谁的。
真遇到这种事,普通人按这三步来

我不说虚的,给你三个实实在在能做的步骤:
第一步,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掏出手机拍,拍清楚危险来源,拍清楚现场情况,把周围愿意作证的目击者联系方式留一两个。别慌慌张张跑了,你一跑,说不清楚情况,最后反而算你肇事或者侵权,亏不亏?
第二步,主动向处理事件的机关说明情况。不管是交警还是派出所,你主动说清楚前因后果,说明自己的情况符合紧急避险,提前把自己的立场说清楚,不要等对方起诉你了才想起说。
第三步,要是对方真的把你告了,别慌。先找当地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那里有免费的法律咨询,很多地方也有公益普法援助,不要上来就慌着赔钱,也不要硬扛着不出庭。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