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真的会丧失法定继承权
很多人对这个事有误解,觉得不赡养老人、偷偷拿老人东西就一定会丧失继承权,其实不是,法律定死了几种情形,够得上才会直接剥夺继承权。
第一种就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管你是成没成功,只要故意动手了,直接丧失,没任何商量余地。
第二种,为了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为了抢遗产动杀心,这突破底线了,也直接没了。
第三种,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遗弃就是你把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扔了不管,比如扔去街头,扔去养老院不管不问也不掏钱,这就是遗弃。虐待得达到情节严重,偶尔顶嘴吵架、不给买新衣服不算,得是长期打骂冻饿、精神折磨那种程度才够。这里要提一句,这种情况不是一刀切,要是你后来悔改了,老人也原谅你了,还是能保留继承权的。
第四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才丧失。什么叫情节严重?法律说的很清楚,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还造成了生活困难的,才够得上。
第五种,就是民法典新加上的,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也会丧失。

实践里最常见的误区你踩了吗
说实话,我碰到最多咨询的,都是问“我哥不赡养我爸,能不能让他丧失继承权?”
还真不能。不赡养老人,法院最多判决少分或者不分遗产,不会直接剥夺继承权,除非你不赡养已经构成了遗弃,才会触发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还有人问,我偷偷转了我妈银行卡里的钱,会不会丧失继承权?那要看你是什么目的,数额多大,有没有侵害其他人的利益。要是你妈本来就说这钱给你,那没事,要是你趁着我妈糊涂,偷偷转走,就是为了独吞遗产,侵害了其他继承人的利益,情节够的话,就会被认定为隐匿遗产,符合丧失情形。
之前我碰过一个案子,儿子为了抢老人的房子,天天蹲在老人的病房里,骂老人,逼老人写遗嘱把房子给他,还把老人原来写给女儿的遗嘱偷出来烧了,老人气的病情加重没多久走了,最后法院直接判这个儿子丧失继承权,一分钱没拿到。自作孽,真的没得活。
还有人说,我跟老人打架,把老人打伤了,会不会丧失继承权?要是是过失,或者只是普通打架不是故意要杀人,那不会直接丧失,除非够得上虐待情节严重,不然还是只会少分,不会全没。

碰到这种事,第一步该怎么做

真碰到家里有人做了这种事,先别忙着吵架打架,闹到派出所对打官司没任何好处。
先固定证据。对方转走了老人的钱,去银行打流水,留好凭证。对方胁迫老人改遗嘱,找老人之前留下的录音录像,找当时在场的护工、邻居写证言,这些都是实打实的证据。
然后,起诉分割遗产的时候,直接向法院提出,主张对方符合法定继承权丧失的情形,要求法院确认对方丧失继承权就行。
不过话说回来,法律也留了宽恕制度,要是对方后来真的悔改了,老人临终前也明确表示原谅了,那法院也会尊重老人的意愿,不会强行剥夺继承权。说白了,遗产是老人的,最终还是要顺着老人的真实意思来。
对了,还有一点要提醒,继承权丧失只能由法院来认定,你自己说对方没继承权不算,闹起来也没用,一切拿证据说话,走法律程序。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