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律己
法治论坛

值班室里的音乐混音账,没谁是真的想故意占便宜

值完9月23号的大夜,南京的风已经带了点梧桐叶的涩味。我正翻着之前的调解记录,搪瓷缸里的大麦茶凉得透透的,推门进来个穿洗得发白的乐队T恤的小伙子,裤脚还沾着演出场地门口的泥点,手里攥着个磨得掉漆的U盘。

那天

他坐下来的时候,嗓子是哑的。

说自己在南京晃了三年,平时靠在各个livehouse做驻场混音赚点生活费,攒够钱就给工作室那台破话放换个配件。之前接了个独立音乐人的单子,给对方的三首原创歌做整套音乐混音,微信上聊的时候对方开价八千,他想着都是圈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没好意思提要签书面合同的事,收了两千定金就扎进工作室开干了。

三个通宵。

他把每轨鼓的低频压得不闷不飘,人声的气声留得刚好,甚至特意给最后一首歌的尾奏加了点磁带的暖噪,导了标好版本的工程文件发给对方的时候,天刚亮,楼下的皮肚面摊子刚支起来。

等了俩礼拜,对方没回。

再刷到那几首歌,是三个月后。

歌已经在平台上跑了几十万播放,混音栏的署名是个他没听过的名字,对方给他发了句轻飘飘的消息,说“你做的版本太闷,我找别人重新混了,就不麻烦你了”。

他说自己不是揪着那六千尾款不放,是觉得熬的那些夜,调的每一个推子,最后像被人捡走卖了。

深夜livehouse后台 音乐混音推子台特写
深夜livehouse后台 音乐混音推子台特写

法律上怎么看

很多人对音乐混音的误解特别深,觉得不就是把各个轨道的音量拉一拉,是个纯技术活,哪来的版权?

不是的。

实践中,只要你在混音过程中不是照着固定的行业标准参数机械调整,而是融入了自己的审美选择——比如选什么类型的混响、给不同乐器做什么样的声场定位、怎么平衡人声和伴奏的比例——这部分有独创性的劳动成果,是可以被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的。

这里有个很多人踩过的坑: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首先看双方有没有明确约定,没签书面合同、也没有明确约定权利分配的情况下,著作权是归实际完成创作的人,也就是做音乐混音的人。

听起来好像对做混音的人很友好?但问题是,你得拿得出证据证明,这个东西是你做的。

我见过太多刚入行的小伙子小姑娘,做完混音把工程文件往移动硬盘里一塞,转头就删了电脑里的源文件,到时候对方说这版本是他自己做的,你连当时的修改记录都拿不出来,空口白牙说这是你的,谁信啊?

有用的证据其实不复杂:你做混音时用的DAW工程文件的原始保存时间、每一步修改的版本记录、给对方发文件时的传输记录(不管是微信还是邮件,都别删聊天框)、甚至你当时为了调某个参数在朋友圈发的吐槽动态,这些都能当硬证据。

音乐混音Pro Tools工程文件 元数据属性截图
音乐混音Pro Tools工程文件 元数据属性截图

还有那个“我找别人重新混了”的说法,也不是什么万能挡箭牌。如果对方只是在你做的版本基础上小修小改,核心的混音框架、频段调整、声场设计都是你原来的东西,那本质上还是用了你的作品,没给你署名、没给你剩下的报酬,就是侵权。但如果对方真的把你做的东西全推翻,重新从分轨开始做了一套完全不一样的方案,那你确实没法主张权利——这也是为什么一开始把规则说清楚特别重要。

如果换成你

如果换成你
如果换成你

别觉得谈钱、谈权利是伤感情的事。

我在值班室待了这么久,见了太多本来能好好合作的人,最后因为一开始抹不开面,连朋友都做不成。接音乐混音的单子,不管对方是相熟的乐队朋友,还是第一次合作的陌生人,几个核心的事,哪怕是写在微信聊天框里,发个“我跟你确认下哈”,都比啥都不说强:

第一,这次的合作,对方是买走这个混音作品的全部著作权,还是只享有在这张专辑、这场演出里的使用权——毕竟你之后要把这个作品放进自己的作品集当案例,总不能每次用都要找对方授权吧?

第二,署名怎么算。是要在歌曲的 credits 里明确标出来“混音:XXX”,还是对方可以选择不署名,这些都是可以谈的,但你得提前说,别等歌上线了才发现自己的名字根本不在上面。

第三,报酬怎么给,修改算几次。比如交付之后可以免费改两版,超出的部分要加钱,要是对方一直说“感觉不对”但又说不出来哪不对,你也不用陪着无限耗时间。

那个攥着U盘来的小伙子,最后我们陪着他把自己的工程文件记录、当时的传输记录、还有现在上线的歌和他交付版本的波形对比整理好,发给了那个找他做混音的制作人。对方其实也没料到他能拿出这么完整的证据,没过三天就把剩下的六千块转了过来,还主动联系平台把他的名字加到了混音的署名栏里。

毕竟独立音乐圈就这么大,谁也不想被传“拿了别人的劳动成果还不给钱”,之后再想找靠谱的混音师合作,难。

风从值班室的窗户吹进来,带了点楼下夜宵摊的烤肠香味,小伙子临走的时候把U盘攥得紧紧的,说之前总觉得做技术的人,把活干好就行,没想到还要留这么多心眼。

哪是心眼啊。

是你熬的那些夜,本来就该被好好接住。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值班室里的音乐混音账,没谁是真的想故意占便宜
文章链接:https://m.zhoupulvshi.com/hunyin/4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