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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过文创店的缩小雕塑?你可能没意识到‘雕塑复制’离普通人有多近

上周六去老门东蹭朋友的免费桂花糕,逛到巷口那家开了三年的文创店,挤了一堆人。柜台最显眼的位置摆着一排巴掌大的铜色小坐像,跟中山陵那个孙中山先生的坐姿雕塑,连衣褶的弧度都一模一样。

老板举着个小喇叭喊,纯手工复刻,39块钱一个,买两个送个书签。

旁边站了个穿雕塑系校服的小姑娘,皱着眉跟老板说,你这个没拿到原作继承人的授权,算侵权的。

老板当时斜靠在柜台边嗑瓜子,听见这话直接把瓜子壳吐在纸巾上,翻个白眼:”我捏个小玩意怎么就侵权了?你读了两年书就来教我做生意?”

我当时站在旁边听了两分钟,差点笑出来——这老板大概率不知道,他柜台里摆的那排小雕塑,去年刚被人举报过一次,最后赔了小两万,转头他又进货了。

你以为的“捏个小摆件”,法律上可能已经算雕塑复制了

很多人对“雕塑复制”的认知,还停留在“拿石膏模子翻个1:1的原作,拿去卖大钱”的阶段。

真不是。

法律上算的雕塑复制,根本不看你用什么方法,也不看你做的尺寸多大。你3D扫描了打个1:1的铜雕是,你照着原作捏个缩小10倍的树脂小摆件是,你甚至把原作拍下来,打印成钥匙扣大小的冰箱贴,只要普通人一眼能认出这是照着某件有著作权的雕塑做的,就算是法律意义上的复制行为。

边界在哪?

如果你做的东西,根本对应不到某件特定的、还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雕塑——比如你去玄武湖公园看见个抽象的石头造型,回家照着那种松弛的感觉做个同风格的小摆件,没有照搬具体的比例、细节、标志性造型,那不算。如果那个雕塑的作者已经去世满50年,作品已经进入公共领域,那你随便复制着卖,没人能找你麻烦。

老门东文创店售卖的缩小版孙中山坐像摆件
老门东文创店售卖的缩小版孙中山坐像摆件

这个保护期的规则跟是不是雕塑没关系,所有的文学艺术作品都通用,从作者去世那年的年底开始算,满50年就进入公共领域。

两个最容易踩的认知误区,好多人都栽过

第一个误区特别常见:“我又没卖大钱,就是小本生意,罚不到我头上”。

哪有那么便宜的事。

去年杭州有个夜市摊主,卖那种缩小版的三星堆青铜人摆件,总共流水不到1800块,最后被雕塑作者的团队找到,赔了8000。为啥?因为著作权侵权的判定,根本不看你赚了多少,只要你是以盈利为目的,未经授权复制了还在保护期内的作品,就算。哪怕你免费送,只要你送的东西是为了给自家店引流,也算沾了盈利的边。

第二个误区更离谱:“我改了个小细节啊,比如把雕塑的鹿角改短两厘米,就算我自己的原创了”。

法律上判断是不是侵权,看的是实质性相似。就像你抄别人的课程论文,改了两句话的语序,换了两个形容词,老师扫一眼就知道你是抄的。之前有个做家居摆件的厂家,照着某艺术家的不锈钢鹿雕塑,把原本分叉的鹿角改成了直的,把鹿的眼睛从凸出来的改成了平的,最后法院判还是侵权——因为整体的比例、站姿、抬着头望远处的那股劲儿,跟原作完全重合,消费者买的时候,根本不会觉得这是另一个独立设计的鹿。

工业级3D扫描复制户外不锈钢雕塑示意图
工业级3D扫描复制户外不锈钢雕塑示意图

真碰到这类事,三步就能低成本把问题解决

真碰到这类事,三步就能低成本把问题解决
真碰到这类事,三步就能低成本把问题解决

别一碰到事就想着找大律师,花几万块打官司。大部分跟雕塑复制相关的纠纷,根本没那么复杂。

先拍好固定证据。不管你是自己是雕塑作者,发现有人在卖你的作品的复制款,还是你是普通消费者,买了个摆件后来发现是没授权的盗版,第一时间把店铺的定位、商品的实拍图、付款记录、对方的宣传语全部存好,别删聊天记录。别等人家把货撤了,你啥证据都拿不出来。

再花十分钟查清楚版权状态。不是所有的雕塑都受版权保护,作者去世超过50年的作品,谁都可以用。查的方法很简单,去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官网,搜对应的作品登记信息,再查下作者的公开生卒年份,十分钟就能摸个大概,不用上来就给人扣个侵权的帽子。我之前碰到过个小姑娘,在网上买了个敦煌飞天的雕塑摆件,非要找商家要版权授权,闹了半天,那飞天是宋代的作品,早就进公共领域了,纯纯白费功夫。

真要走下一步的时候,找对应的管理方递个说明。如果确实是侵权的,不管你是被侵权的作者,还是买到了盗版商品的消费者,把整理好的证据附在书面说明后面,发给平台或者市场的管理方就行。大部分小商家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进的货是侵权的,平台一通知就会下架,真走到法院那步的,都是少数。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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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买过文创店的缩小雕塑?你可能没意识到‘雕塑复制’离普通人有多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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