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律己
法治论坛

存了十年的冷冻胚胎,到底算谁的?

上周三我在楼下的包子铺等豆浆,一个穿通勤西装的姑娘凑过来,攥着个皱巴巴的信封,说看了我三年的普法文章,现在遇到个天大的难题:她和前夫三年前在市妇幼存了两个冷冻胚胎,当时是准备二胎的,结果去年俩人离了婚,今年她想把胚胎取出来移植,医院说必须前夫一起来签字同意,不然动都不能动。她找前夫谈,前夫说这东西跟他没关系,他现在已经再婚了,不想跟之前的事有任何牵扯,更不可能签字。医院那边说,胚胎的存储期限还有两年,到期之后如果俩人都不来办手续,就按流程销毁。她坐在包子铺的塑料凳子上,眼睛红着,说那是她当时打了三个月促排针,取了十多个卵才配成的两个优质胚胎,难道就因为俩人过不下去了,连个处置的资格都没有?

你以为存的是“孩子”?法律上根本不是这么算的

很多人碰到这种事,第一反应是“这是我的孩子”,或者“这是我花钱存的东西,凭什么我不能动”,其实都错了。冷冻胚胎既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也不是普通的可以随意处置的“物”。它带着两个成年人的遗传基因,关联着最核心的伦理秩序,所以从一开始,法律就没给它套上普通的规则。之前江苏的那个著名的案子,双方老人在去世的子女遗物里翻出了冷冻胚胎的存储卡,想拿回来自己处置,法院当时就说,胚胎不能被继承,因为它不是死者留下的普通财产,它的存在本身就依附于当时夫妻双方共同的生育意愿,不能像房子、存款那样,按继承顺序分给老人。

医院生殖中心冷冻胚胎存储罐实拍
医院生殖中心冷冻胚胎存储罐实拍

很多人觉得那是自己的所有物,想怎么处理就怎么来,其实从你把胚胎存进液氮罐的那一刻起,它的处置权就不是单个人说了算的。处置权必须由当时共同签署存储协议的双方共同行使,任何一方,哪怕是出了一半的钱,哪怕贡献了一半的基因,都没有办法单方面决定是销毁、转存还是移植。医院之所以卡着不给动,根本不是故意刁难,是怕担责任——真要是哪一方签字就把胚胎给用了,转头另一方过来告医院,那谁都兜不住这个伦理和法律风险。

两个最容易踩的坑,很多人存的时候根本没当回事

我做了十年普法,碰到过太多在冷冻胚胎这事上踩坑的人,大多是当年存的时候太急,根本没仔细想过后面的变数。第一个坑,很多人觉得我每年按时交保管费,这东西就永远是我的,哪怕我想把胚胎转给亲戚代孕,或者捐给别的不孕家庭,医院都该配合。别傻了。代孕相关的胚胎处置行为是明确违法的,哪怕你是胚胎的共同所有人,也不能随便把胚胎给别人用,更不能通过这种方式绕开代孕的禁令。第二个坑,很多人觉得如果存胚胎的其中一方出了意外走了,剩下的一方自然就有全部的处置权,想拿回来用完全顺理成章。真不是。之前有个当事人,丈夫在工地出了意外走了,她想把俩人之前存的胚胎拿出来做试管,结果医院说需要公婆一起签字同意。她当时特别不理解,说这是我和我老公的孩子,跟他爸妈有什么关系?其实道理很简单,当共同签署协议的一方去世之后,胚胎承载的就不只是剩下这一方的生育意愿了,还有去世一方家属的情感关联,法律不可能只按某一个人的想法来定规则。

生殖中心胚胎存储知情同意书签字页实拍
生殖中心胚胎存储知情同意书签字页实拍

我见过太多人,当年签知情同意书的时候,满脑子都是赶紧把胚胎存上,赶紧回家补觉,根本不会逐字逐句读清楚上面的小字条款,等到几年后感情变了、想法变了,再翻出来看才发现,当时随手签的那几行字,早就把所有的规则写得明明白白。

真遇到纠纷了,别瞎闹,几步就能把事捋顺

真遇到纠纷了,别瞎闹,几步就能把事捋顺
真遇到纠纷了,别瞎闹,几步就能把事捋顺

很多人碰到这种事,第一反应是去医院闹,或者直接跑到法院说要“抢回自己的孩子”,其实根本没必要把事情搞这么僵。第一件要做的事,是把你压在抽屉最底下的那份知情同意书找出来,逐字逐句看清楚上面写的存储期限、到期处置规则,还有哪些情形需要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把这几行关键内容拍个照存好,比你在急诊室跟护士吵一下午都有用。如果俩人坐下来谈了三次还是谈不拢,先别急着递起诉状。绝大多数公立的生殖中心都设了专门的伦理委员会,把你俩的情况、当初的约定、现在的诉求摆出来,委员会会根据现行的规定给出协调意见,很多时候医院自己就能把双方拉到一块谈拢,根本不用走到打官司那一步,成本低太多。真到了要走司法程序的那一步,写诉求的时候别犯常识性的错。别一上来就写“请求法院确认某医院存储的胚胎归我所有”,法院根本不会支持这种说法,因为从法律层面就不存在“胚胎所有权”这回事。你要写的诉求,是请求法院确认你对该胚胎享有共同处置的权利,以及双方可以共同协商确定具体的处置方式——是共同决定销毁,还是满足某一方的移植条件,法院都会结合之前的约定、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判。

说实话,我每次碰到这类案子都觉得挺唏嘘的。当年一起在生殖中心排队等叫号,一起算着日子交保管费的时候,俩人肯定都没想过,有一天会因为这一小管冻在零下196度的东西,闹到要对簿公堂的地步。它不是冰箱里存的速冻饺子,你想煮就煮,想扔就扔。它绑着的是两个人最脆弱的那段共同记忆,是打过的针、熬过的夜、对未来的某段具体的期待。哪怕最后俩人走散了,也没必要把所有的过往都掰得碎碎的,坐下来好好谈,总比到期了被医院按流程销毁,留一辈子的遗憾强。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存了十年的冷冻胚胎,到底算谁的?
文章链接:https://m.zhoupulvshi.com/hunyin/4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