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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也得懂: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适用指南

昨天在小区楼下乘凉,张阿姨拉着我唠,说前阵子她拎着菜篮子经过单元楼,被一块掉下来的外墙瓷砖砸了胳膊,缝了四针,花了小一万。找开发商,开发商说楼盘过了五年质保,不管。找物业,物业说我们天天按规定巡查,哪能料到瓷砖掉。张阿姨纳了闷:我平白无故挨砸,还得我自己挖空心思找证据证明人家错了?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其实刚好撞上我们今天要说的——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适用,真不是只有律师才用得上的名词,和你我每天出门走路都有关系。

说人话:过错推定到底是什么?

咱们平时说打官司,谁主张谁举证对吧?你说对方把你弄伤了,得你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有错。

过错推定不一样。

简单说,就是法律看在你没法拿出证据的份上,先帮你默认对方有错,轮到对方自己掏证据证明“我没做错”,他掏不出来,就得赔钱。

说实话,这就是法律给弱者搭的一个梯子。你想想,高空掉个东西砸你,你能挨砸的时候还立刻掏出证据证明谁家掉的?总不能挨砸了第一反应不找医生,先蹲那儿找DNA吧?

对吧?

高空坠物过错推定举证责任示意图
高空坠物过错推定举证责任示意图

核心逻辑其实很简单:有些时候,控制风险的一方更容易拿出证据,总不能让被伤害的人,明明占理还因为拿不出证据输官司,这就是过错推定设立的初衷。

到底哪些情况能适用?法律划清了边界

很多人以为只要自己被伤了拿不出证据,就能随便用这个原则,不对。法律把适用情形列得明明白白,不会让你乱用。

我给你捋几个日常生活里最常见的:

第一个就是高空坠物、建筑物外墙脱落伤人,找不到具体侵权人的时候,除了能证明自己不在家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都要补偿,物业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也要担责,这时候就让物业和业主自己证明自己没毛病。

第二个是动物园动物伤人,动物园圈养着动物,控制着园区,你游客进去哪知道动物园有没有做好防护?所以动物园得自己证明我尽到管理责任了,不然就得赔。

第三个还有未成年孩子在学校、幼儿园受到人身伤害,学校得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了,不然要担责。还有医院篡改、销毁、隐匿病历的,直接推定医院有错。

不过话说回来,边界非常清楚: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才能适用,不能你随便和人起个冲突,拿不出证据就说要适用过错推定,没这说法。

民法典侵权责任过错推定适用情形汇总表
民法典侵权责任过错推定适用情形汇总表

两个常见误区,很多人都踩过坑

第一个误区:只要符合情形,对方一定得赔钱。

真不是。我去年接过一个咨询,一个小伙子翻动物园围墙进去偷摘园区的桃子,被猴子挠了,他一口咬死说动物园伤人就必须动物园赔,符合过错推定。不对啊,动物园拿出了完整的监控,拿出了围墙全幅警示标志的照片,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义务了,是小伙子自己违规翻墙进来的,那动物园就不用赔。过错推定是“先推定有错”,但人家真拿出证据证明没过错,这个推定就不成立了。

第二个误区:过错推定就是欺负人,专门让好人赔钱。

也不对。这个原则的本质还是“有错才担责”,只是因为你作为普通人,处在拿不到证据的弱势地位,法律才把举证责任转过去,不是为了冤枉好人。比如高空坠物那事,你能拿出事发当天全家都在外地的机票、监控记录,证明根本没人在家,那你就不用担任何责任,一点事没有。

遇上事了,按这三步走

遇上事了,按这三步走
遇上事了,按这三步走

第一步,先固定现场证据。别光顾着疼直接去医院,啥都不管。掏出手机,把现场全景、伤到你的物品、你受伤的位置都拍清楚,找在场的路人留个联系方式,找管理方调监控,能拷贝就拷贝一份,这些是你后面说话的底气。

第二步,找对责任主体,别乱纠缠。动物园伤人找运营方,高空坠物先找物业,再找可能的侵权人,别抓着一个值班保安撒气,没用,找对主体才能推进事情解决。

第三步,先调解再考虑起诉。一般这种侵权纠纷,属地居委会、司法所都有免费的人民调解,不用花什么钱,能调成当然好,调不成再去法院起诉,比你自己瞎跑省很多时间精力。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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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普通人也得懂: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适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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