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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权丧失法定情形:普通人必须了解的实用常识

上周在所里接待了一位张阿姨,一坐下就抹眼泪。老伴走了不到半年,原本跟在身边住的大儿子偷偷转走了老伴银行卡里的二十万存款,还放话要分掉老两口这套唯一的房子。张阿姨气的发抖,问我:“他干出这种事,是不是肯定丧失继承权了?一分钱都别想拿?” 其实这话我每周都能听到好几遍。好多人觉得,家里有人做了对不起老人对不起其他亲人的事,自然就不能分遗产。可法律上不是这么算的。哪些情况才会真的丢了继承权,全得按法定继承权丧失法定情形来卡,半点儿含糊不得。

什么是法定继承权丧失?说白了就是你不配拿这份遗产

说直白点,你本来有资格继承遗产,但因为你干了法律说的这些坏事,直接把你资格取消,再也拿不到一分钱。不是法官看着不顺眼就能随便剥你的继承权,也不是家里长辈口头说一句“你别分了”就算数,一切都得按法律写好的情形来定。
民法典法定继承权丧失法定情形条文截图
民法典法定继承权丧失法定情形条文截图
现在民法典里一共列了五种会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我给你掰碎了说,顺便说清适用边界。 第一种,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管你是成功了还是没成功,只要是故意的,直接丧失继承权,没商量。杀了你要继承他财产的人,还想拿钱?天底下没这个道理。 第二种,为了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这里要注意,必须是为了抢遗产才杀人,要是你们俩本来就有私仇,因为别的矛盾打起来出了人命,不算在这条里,继承权还是你的。 第三种,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遗弃就是说,比如老人瘫在床上不能动,你有赡养能力却不管不问,直接把老人扔了不管,这就是遗弃,肯定丧失继承权。虐待要到情节严重才够,比如长期打骂冻饿,把老人折磨得身体出问题,不是说你跟老人吵过一次架,就是虐待了。 第四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什么叫情节严重?法律说了,要是你这么做,害的那些没劳动能力又没收入的继承人没法生活,那才算,你改了遗嘱多拿了几万块,别的继承人本来就过得好,那不叫情节严重,不会直接丧失继承权。 第五种,用欺诈、胁迫逼老人改遗嘱,或者不让老人写遗嘱撤遗嘱,情节严重的,也会丧失。说白了就是你硬逼老人按你的意思来,完全不尊重老人自己的想法,干到太过分的地步,才会丢资格。

两个最常见的误区,别想当然

说实话,我接触的当事人,十个里有八个在这两件事上想错了。 第一个误区:只要不赡养老人,就一定丧失继承权。不对。不赡养老人当然不对,道德上要骂,法律上也支持少分遗产,但只有不赡养达到了遗弃或者虐待情节严重的程度,才会丧失继承权。比如有的子女就是跟老人关系不好,一年才来一次,也给点赡养费,只是没尽到全力,这种不会直接剥夺继承权,最多法院判的时候少分一点而已。 第二个误区:只要跟老人动手吵架,就算虐待,丧失继承权。哪能呢?谁家过日子没个磕磕碰碰?父子俩因为找对象吵到动手,转头过俩月又和好了,这种偶发的矛盾,根本够不上情节严重,不可能因此就没了继承权。对吧?真要达到丧失继承权的程度,那都是长期的、恶劣的行为,不是一次两次矛盾就能算的。
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法律咨询现场照片
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法律咨询现场照片

真碰到这种事,你按这三步来做

真碰到这种事,你按这三步来做
真碰到这种事,你按这三步来做
要是你真碰上家里有人干了这些事,要争遗产,别乱吵,按步骤来。 第一,先把证据收集齐全。空口说白话没用,说对方遗弃老人,你得拿出居委会的调解记录、邻居的证言、老人的就医护理记录,证明对方确实没管过。说对方改遗嘱,你得拿出遗嘱原件,拿出对方伪造改字的证据,先把材料攒齐了再说别的。 第二,优先找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不管是居委会还是村委会,都有调解委员会,成本很低,甚至不收费,好多纠纷调解完大家各退一步,也就解决了,不用闹到法院去,对谁都好。 第三,调解不成再向法院起诉。你可以直接向遗产所在地或者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对方丧失继承权,把你收集好的证据全部提交给法院,等法院判决就可以。 不过话说回来,继承权丧失本来就是法律最后的兜底条款,真闹到要剥夺谁继承权的地步,这个家也就差不多散了。本来都是亲人,最后闹到这个地步,谁心里都不好受。但该是你的权利,你得清楚,不能白白让人欺负了去。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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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法定继承权丧失法定情形:普通人必须了解的实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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