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哪些情况能解除遗赠扶养协议
先给大家掰碎了说,法律说的解除条件,说白了就是「什么情况下,这份签好的协议可以不算数」。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不管你是扶养人不想养了,还是老人不想让对方养了,两个人都同意,那就可以解除,法律不拦着。
另一种就是一方要求解除,也就是法定解除条件,法律明确说了几种常见情况: 第一种,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这里要注意,不是说少来两回就算不履行,得是根本没尽到约定的扶养责任。比如协议说好要一起居住照顾饮食起居,结果扶养人一年都不来一趟,医药费生活费一分不出,那肯定符合解除条件。 第二种,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了。比如扶养人自己先得重病残疾了,没法再照顾老人了,那协议也没法履行,自然可以解除。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遗赠人也就是老人这边,如果因为子女突然回心转意愿意赡养了,或者其他原因,能不能解除?也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扶养人没做错事,老人执意要解除,那一般也要给扶养人补之前已经花出去的扶养费用,再解除。

两个最常见的误区,很多人踩坑
第一个误区:签了协议就不能反悔,哪怕对方不养也只能认栽。
我遇到好多老人都这么想,觉得自己签了字,就不能改了,哪怕对方不养自己,也只能憋着,怕别人说自己出尔反尔。
这完全错了。法律定遗赠扶养协议的初衷,就是为了保障老人能老有所养,核心是「扶养」,不是「遗赠」。如果扶养人没做到养老的义务,老人当然有权解除协议,把财产收回来。哪怕已经过户了一部分,只要符合解除条件,法院也会支持改回来。
第二个误区:只要我养过几天,就能拿到遗产,谁都不能解除。
之前有个案子,扶养人就是每个月来拿一次老人的养老金,过年露个面,从来没照顾过老人起居,最后老人去世了,出来要房子,说协议签了就得算数。
法院最后还是判解除了。为什么?因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义务,是持续的、全方位的,不是走个过场就行。如果你只是象征性尽义务,本质就是为了谋取老人的财产,当然符合解除条件,拿不到遗产也很正常。

遇到问题,按这三步处理就不会乱

第一步,先把证据攒齐。如果你是老人,觉得扶养人没尽义务,那就要留好证据:邻居的证言、你自己交医药费物业费的票据、跟扶养人的聊天记录,这些都是能用上的。别等闹上法庭才想起找证据,那时候很多东西都找不到了。
第二步,先找基层组织调解。大部分的矛盾,不用一开始就打官司。可以找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多是免费调解的。大家坐下来把话说开,能协商解除就协商,还不伤和气,成本也低。
第三步,调解不成再去法院起诉。如果真谈不拢,那就拿着证据去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协议。只要你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给出公正的结果。
不过话说回来,签遗赠扶养协议的时候,最好就把解除的条件写清楚,比如多久不来看望就算违约,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提前说清楚,比事后扯皮强多了,对吧。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