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1 03:45:53 分类:法律科普
肖像权的法律定位
说实话,很多商家对肖像权的边界都模模糊糊。肖像权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保护的核心是自然人的人身专属法益,同时也涵盖肖像的财产性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明确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合理使用肖像。相较于普通个人的非商业使用,商业利用方承担了更高的注意义务,权利义务本身就存在明显不对称——你拿别人的脸赚钱,总不能不让别人分钱对吧?
民法典肖像权合理使用条款原文截图
两种场景的判决差异
之前接触过两个案情近似的案子,判罚结果天差地别。第一个,本地生鲜平台拍菜市场宣传图,画面角落拍到了摆摊的王阿姨,整幅图的核心是新鲜蔬菜,只是带了王阿姨的半个背影,平台用这张图发了一次公众号推广。王阿姨起诉侵权,法院判平台属于合理使用,不侵权。第二个,同区域的另一家医美机构,把求美者术前术后的对比图,未经对方同意直接放在美团的商家主页,用来吸引顾客做项目,求美者起诉后,法院判机构侵权,赔偿两万八。
核心区别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否将肖像作为产品/服务的核心吸引力使用。前一个案子里,人物只是公共场景的背景,核心吸引力是商品本身,没有超出合理使用的边界。后一个案子里,肖像本身就是招揽顾客的卖点,本质是把他人肖像当做商业获客的工具,已经构成了独立的商业利用,当然越界。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商家真的不是故意侵权,就是没搞懂这条线在哪。
裁判数据里的共性规律
根据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公开的2022—2024年度人格权纠纷司法数据,涉肖像权合理使用与商业利用的案件量三年累计增长47%,增速远超其他人格权纠纷。其中72%的案件里,法院最终认定商家的商业利用超出合理边界,构成侵权。近八成败诉的商家,都错把“合理的背景入镜”等同于“可以随便用在商业宣传里”,吃了认知不清的亏。
2022-2024肖像权纠纷裁判数据统计图
可落地的风控动作
可落地的风控动作
你去翻很多法律科普,全是空泛的“要注意”“要完善”,没用。给你三个实打实能做的动作。
事前准备阶段,签约使用他人肖像前,索要肖像权人手写签字的授权书,明确标注授权的使用场景、使用期限、改编权限,将授权书扫描存入公司加密硬盘,同时留存纸质版原件放在公司档案柜指定区域。
运营执行阶段,如果你需要调整原有肖像的使用场景,比如原本只授权用在包装,现在要用到线下地铁站广告,提前7个工作日向肖像权人发送纸质确认函,拿到对方签字回传的文件后再上线,回函和原授权放在一起存档。
纠纷萌芽阶段,收到肖像权人提出的使用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对所有使用该肖像的线上线下内容做下架处理,同时对下架操作全过程录屏,将录屏文件刻录成光盘留存,避免后续被主张扩大损失。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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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肖像权合理使用与商业利用——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文章链接:https://m.zhoupulvshi.com/hunyin/15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