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4 12:18:50 分类:法律科普
去年春天,王姐红着眼睛坐到我对面。
她得乳腺癌做了手术,折腾四个月才拿到理赔款,转头刷保险公司公众号,居然看到自己的保险合同理赔纠纷处理被做成了爆款宣传稿。
连诊断书截图都只打了半码,真名没改,连她哭着给代理人打电话的细节都写进去了。
她问我,他们拿我的事卖保险,连招呼都不打,这不只侵犯隐私吧?我能不能告他们侵权?
法官判断侵权,核心就看这一点
上次跟民庭的李法官吃饭聊起这个事,他说绕来绕去其实就一句话。
你把这个事类比成你自己写了一本旅行日记,出版社没打招呼就拿去印了卖,你说算不算侵权?
著作权法管这叫“独创性”,只要材料里有你自己的梳理、取舍、表达,那你就是妥妥的著作权人。
保险理赔公众号宣传文章侵权判例网页截图
哪怕很多流程是保险公司帮着走的,只要核心的诉求和表达出自你,就轮不到他们随便拿。
三个认知误区,坑了九成普通人
三个认知误区,坑了九成普通人
张哥上个月刚跟保险公司签了和解,拿到理赔款就不管了,他说我收了钱,他们保险合同理赔纠纷处理爱咋用咋用。
这绝对是错的。和解协议里写的钱,是赔你的保险金,不是买你著作权的授权费。没写清楚授权范围,哪怕你签了字,也不代表你同意他们拿去商业宣传。
刘阿姨觉得,所有材料都是保险公司的人帮我写的,我哪来的著作权?
不对。那个小伙子只是帮你改了错别字,调整了语序,核心的事实和诉求都是你改了三回定下来的,那你就是著作权人。
赵小姐之前因为理赔不公,自己发了一篇小红书吐槽,后来保险公司转了,她说我都发网上了,人家转是不是没问题?
大错特错。你发网上是维权,不是免费送著作权给商家商业用。保险公司拿你的内容卖保险赚佣金,本来就该给你付钱。
法官的裁判思路,其实偏着普通人
去年我代理的陈姑娘的案子,判决写得特别提气。
法官说,保险公司作为经营机构,掌握客户所有理赔信息,本身就处于优势地位,如果任由他们把客户的不幸遭遇当成免费宣传素材,等于变相鼓励大公司吃小老百姓的红利。
最后判保险公司赔了八万,还删了所有平台的文章,登报道歉。
法院著作权侵权纠纷判决书正文页面
说实话,现在这种案子判下来,几乎都是客户赢,只要你证据扎实,根本不用怕大公司的法务团队。
不过话说回来,我见过太多人嫌麻烦,明明被侵权了,也就骂两句算了。
还有人觉得,不就是用了我的事吗,又没少块肉,犯不着打官司。
真不是这样。你想想,你的理赔经历帮保险公司卖出去十份八份保险,他们赚了几十万佣金,一分钱不给你,还拿你的痛苦做卖点,凭什么?
只要保险公司提出来,要把你的保险合同理赔纠纷处理拿去做宣传,一定要签书面协议,写清楚能用在哪、用多久、给多少报酬,空口白牙的承诺一概不算。
小吴上次就是看到了宣传没当回事,过了半年才来找我,结果人家已经把文章删了,不好固定证据。如果你发现被侵权,第一时间找公证处做网页存证,这是最硬的证据。
索赔别不好意思开口,很多人一开始只敢要几千块,其实你可以按保险公司的获利来要,你的案例帮他们拉了多少客户,赚了多少保费,这个金额合情合理,法官也会支持。
别拿自己的合法权益,给别人的业绩当垫脚石。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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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保险公司拿来宣传的保险合同理赔纠纷处理,居然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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